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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保監會發佈銀行保險違法行為舉報處理辦法

2020-01-15 07:2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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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月14日電(記者 李延霞)為做好舉報、投訴、信訪事項的分類處理工作,進一步規範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舉報處理工作,銀保監會14日對外發佈銀行保險違法行為舉報處理辦法。

《銀行保險違法行為舉報處理辦法》主要規定了適用範圍、基本原則、舉報要求、管轄、受理條件、不予受理的情形、舉報處理程序、舉報人的義務等內容。

辦法規定,舉報處理工作應當遵循統一領導、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依法、公正、及時辦理舉報事項。辦法將舉報分為實名舉報和匿名舉報,並規定了不同的處理機制。

辦法明確了受理與不受理的條件。舉報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予以受理:舉報事項屬於本機構的監管職責範圍;有明確的被舉報人;有銀行保險違法行為的具體事實及相關的證明材料。

辦法對舉報人提出了義務要求,要求舉報應實事求是,遵守法律、行政法規,若有捏造、歪曲事實、誣告陷害他人的情形,將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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