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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推出疫情期間戶籍窗口5項便民服務措施

2020-02-17 09:35 來源: 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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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公安戶籍窗口便民服務工作,省公安廳治安總隊近日發佈5項便民服務措施,為急需辦理戶口、暫住登記、居住證等事項的群眾提供方便快捷服務。

1.延長戶口遷移證件有效期限。2020年1月1日至疫情解除期間,青海省公安機關開具的戶口《准予遷入證明》或外省市公安機關開具的遷至青海省《戶口遷移證》,經網上核驗後,證件有效期限延長至疫情解除日後40天。

2.及時更換戶口遷移證件。因疫情造成群眾持有的青海省公安機關開具的戶口《准予遷入證明》或《戶口遷移證》過期,外省市公安機關要求群眾更換的,一律無條件為群眾更換。

3.延長新生嬰兒申報出生登記期限。疫情期間,新生嬰兒未在出生一個月內申報出生登記的,可在疫情解除日後,憑《出生醫學證明》正常申報出生登記。

4.延長居住證簽注有效期限。居住證簽注有效期限截止日期為2020年1月1日以後的,青海省流動人口居住證管理系統將自動延長居住證簽注有效期限至疫情解除日後60天,居住證持有人在疫情解除日後60天內補辦居住證簽注手續的,一律視為按期簽注,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連續計算。

5.開闢辦理居住證“戰時通道”。在疫情期間,企業單位可以確定一名負責人與屬地公安機關對接,將本單位所需辦理居住證人員名單交給屬地公安機關,屬地公安機關可直接為其辦理居住證。(記者 魏爽)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祁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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