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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出臺13條措施扶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産

2020-03-26 10:20 來源: 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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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規個體工商戶無需批准即可經營,銀行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
13條措施扶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産

只要是合規的個體工商戶,無需批准即可復工復産。為助力本市個體工商戶應對疫情影響、儘快有序復工復産、穩定擴大就業,市市場監管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務局、人民銀行營管部等六部門聯合印發《關於應對疫情影響加大對個體工商戶扶持力度的若干措施》,力推13條具體措施扶持個體工商戶。

涉群眾基本生活保障行業可自主復工

對於實體批發零售類、餐飲類、居民服務類、交通運輸類等涉及群眾基本生活保障行業的個體工商戶,結合本地疫情防控實際,有序復工復産。不過,涉及人員聚集的文化娛樂、教育培訓等行業,結合實際適時明確復工復産時間。

符合各地復工復産規定的個體工商戶,無需批准即可依法依規開展經營活動。保證符合復工復産防疫安全標準規定的人員及時上崗。採取措施完善靈活就業政策,促進快遞等行業儘快復工復産,穩定快遞末端網點,保障物流暢通。發揮電子商務類平臺企業作用,為線上線下個體工商戶特別是生鮮類經營者提供供需對接信息資源服務。

疫情期間,鼓勵互聯網平臺發揮作用。推動個體工商戶拓展網上經營,鼓勵互聯網平臺對個體工商戶放寬入駐條件、降低平臺服務費、支持線上經營。

為了方便更多個體工商戶進入市場,扶持措施提出,對銷售農副産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的個體經營者,特別是在疫情期間從事群眾基本生活保障的零售業個體經營者,進一步拓寬其活動的場所和時間,依法予以豁免登記。

通過減租獎補等措施為租戶減壓

為了減輕個體工商戶在疫情期間的房租成本壓力,對承租行政事業單位房屋資産、政府創辦創業園、孵化園、商品交易市場、創業基地和國有企業出租的經營用房的個體工商戶,鼓勵各區結合實際情況進行租金減免。承租其他經營用房或攤位的,各區可以結合實際出臺相關優惠、獎勵和補貼政策,鼓勵業主為租戶減免租金。

貸款到期,卻還款困難,可否延期還貸?記者了解到,對受疫情影響嚴重、到期還款困難以及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體工商戶,各區要指導各銀行業金融機構靈活調整還款安排,合理採取展期、延期、循環貸款等手段,切實減輕受困個體工商戶還本付息壓力,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

在減免社保費用方面,免徵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企業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的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個體工商戶以個人身份自願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居民養老保險的,可在年內按規定自主選擇繳費基數(檔次)和繳費時間。對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時辦理參保登記的個體工商戶,允許其在疫情結束後補辦登記,不影響參保人員待遇。

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降為1%

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本市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徵收率由3%降為1%。參照疫情防控期間對本市中小微企業的相關政策規定,對本市個體工商戶停徵特種設備檢驗檢測費、停車佔道費、污水處理費(非居民)。政府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法人性質的産品質量檢驗檢測機構、認證認可機構,減免個體工商戶疫情期間的相關檢驗檢測和認證費用。

2020年上半年,對受疫情影響無力足額繳納電、氣費用的個體工商戶,實行“欠費不停供”措施。商貿流通、餐飲食品、旅遊住宿等行業個體工商戶用電、用氣價格按照相關部門出臺的階段性降低用電、用氣成本的政策執行。(記者 張楠)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曹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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