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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金融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實施期限延長四年

2020-04-26 20:2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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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4月26日電(記者 申鋮)記者26日從財政部了解到,財政部、稅務總局日前聯合發佈公告稱,為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戶的普惠金融服務,將普惠金融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為支持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戶的普惠金融,財政部和稅務總局于2017年發佈了關於延續支持農村金融發展有關稅收政策、關於小額貸款公司有關稅收政策、關於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有關稅收政策和關於租入固定資産進項稅額抵扣等增值稅政策。

此次發佈的公告稱,上述政策中規定於2019年12月31日執行到期的稅收優惠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在公告發佈之日前,已徵的按照公告規定應予免徵的增值稅,可抵減納稅人以後月份應繳納的增值稅或予以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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