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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廚余垃圾分類不合格不收運

2020-07-01 20:1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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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7月1日電(記者 關桂峰)記者1日從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了解到,北京市城管委、市城管執法局日前聯合印發《北京市廚余垃圾分類質量不合格不收運管理規定(暫行)》,其中明確,廚余垃圾分類質量不合格不收運。

根據暫行規定,廚余垃圾收集運輸單位應依據合同對廚余垃圾的分類質量嚴格把關,由作業人員通過現場目測或採用工具翻查的方式進行判定。在交付點擬交付的廚余垃圾中明顯混有其他類別生活垃圾,或混有建築垃圾、危險廢物、醫療廢物的,即判定為分類質量不合格。

暫行規定指出,收集運輸單位發現擬交付的廚余垃圾分類質量不合格的,應當主動與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聯絡,要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改正。其中,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現場改正合格的,應當予以收運。拒不改正的,收集運輸單位應當向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舉報。

針對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不能及時改正的,收集運輸單位應當在交付點或垃圾桶蓋上張貼《廚余垃圾分類質量不合格不收運告知單》,註明改正要求和改正期限,拍照留證,並告知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改正。改正期限一般不超過3天。改正期限內,對分類質量不合格的廚余垃圾暫不收運;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採取改正措施,經收集運輸單位確認分類質量合格的,恢復收集運輸服務。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吳嘯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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