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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印發《吉林省中小學教師減負清單》

2020-09-24 10:42 來源: 吉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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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發出通知
印發《吉林省中小學教師減負清單》

9月23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發出通知,印發《吉林省中小學教師減負清單》。通知全文如下:各市、州黨委和人民政府,長白山開發區、長春新區、中韓(長春)國際合作示範區,梅河口市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廳、委和各直屬機構,各人民團體:

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進一步營造教育教學良好環境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廳字〔2020〕54號)精神,進一步營造全社會尊師重教的濃厚氛圍,為中小學教師安心、靜心、舒心從教創造更加良好環境。根據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有關要求,結合我省工作實際,現將《吉林省中小學教師減負清單》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教育的重要論述特別是關於教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強化黨對教育工作的全面領導,遵循教育教學規律,聚焦教師立德樹人、教書育人主責主業,堅持問題導向,統籌推進。要高度重視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工作,規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社會事務進校園、抽調中小學教師等事宜,嚴格清理規範與教育教學無關的事項,切實減少對中小學校和教師的不必要干擾。

二要統籌管理,嚴格執行。各地各部門開展涉及中小學校和教師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按照歸口管理原則,實行年度計劃和審批報備制度,經同級黨委審批後執行。除教育部門外,其他部門不得自行設置以中小學教師為對象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確需開展的要商教育部門,按程序報批後實施。對於社會事務進校園、填寫報表及抽調中小學教師等事宜,統一由教育部門統籌安排佈置,其他單位不得直接向中小學校和教師安排佈置任務。

三要落實責任,加強督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切實履行責任,把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嚴格落實審批、報備等制度,採取有效措施予以推進。各級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要把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工作納入對下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的評價內容。要堅持定期督導與長期監管相結合,將結果作為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有關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獎懲任免的重要參考,對於執行不力、落實不到位的要嚴肅問責。各地貫徹落實情況要向省委、省政府報告。

中共吉林省委辦公廳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9月23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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