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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印發“五個清單指導目錄” 為基層減負增權賦能

2020-12-01 10:05 來源: 寧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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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記者從自治區政府辦公廳了解到,《鄉鎮(街道)權力清單指導目錄》《鄉鎮(街道)賦權清單指導目錄》《鄉鎮(街道)政務服務事項清單指導目錄(2020版)》《鄉鎮(街道)行政執法事項清單指導目錄》《縣鄉“屬地管理”事項主體責任和配合責任清單指導目錄》已正式印發。

據相關負責人介紹,編制並實施“五個清單指導目錄”是推進整合基層審批執法力量改革的重要內容,也是推進基層治理、深化基層審批服務“三個全面”便民化改革、科學規範“屬地管理”,為基層減負和增權賦能的重要要求。其中《鄉鎮(街道)權力清單指導目錄》《鄉鎮(街道)賦權清單指導目錄》《鄉鎮(街道)政務服務事項清單指導目錄(2020版)》《鄉鎮(街道)行政執法事項清單指導目錄》適用於全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鄉“屬地管理”事項主體責任和配合責任清單指導目錄》各街道辦事處可參照執行。

《鄉鎮(街道)賦權清單指導目錄》,堅持賦能與減負相結合,堅持依法下放、宜放則放,重點選擇鄉鎮(街道)管理迫切需要、技術要求低、涉及部門少、便民利民、能夠有效承接的審批服務和執法事項,依法賦予鄉鎮(街道),推動鄉鎮(街道)職權對等、財權事權匹配,把工作重心轉移到加強黨的建設和公共服務、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上來。《指導目錄》擬賦權鄉鎮(街道)共83項(審批服務事項37項、執法事項46項),其中,行政處罰43項、行政檢查2項、行政強制1項、行政給付11項、公共服務24項、其他類2項(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信息變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

《鄉鎮(街道)政務服務事項清單目錄(2020版)》,共梳理鄉鎮(街道)受理或直接辦理的基層便民服務事項123項,涉及8個部門,覆蓋公民個人辦事從出生到死亡的全生命週期,其中:公安系統75項、民政系統8項、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22項、衛生健康系統7項、退役軍人事務系統1項、醫保系統2項、婦聯絡統1項、殘聯絡統7項。123項事項中,除公安系統75項外,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行業系統的48項便民服務事項,均可由村(社區)代辦,將有效提升基層審批服務便民化水平,切實增強群眾的獲得感。

《鄉鎮(街道)權力清單指導目錄》按照職權名稱、類型、依據、編碼“四級四同”的要求,列明了中央指定和自治區設立的鄉鎮(街道)行政職權101項,涉及17個行業領域。其中,行政許可9項、行政處罰7項、行政強制3項、行政徵收1項、行政給付6項、行政檢查11項、行政確認7項、行政獎勵6項、行政裁決4項、其他類47項。

《縣鄉“屬地管理”事項主體責任和配合責任清單指導目錄》主要對基層發生頻次較高、與群眾生産生活密切相關、涉及重大安全、鄉鎮(街道)反映強烈的縣鄉共同管理事項進行了系統梳理論證,從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三個方面入手,確定了40個具體管理事項,逐一明確了縣級部門和鄉鎮(街道)的職責邊界、主體責任和配合責任等內容,涉及5個行業領域。其中,自然資源10個、生態環境15個、城鄉建設2個、應急管理5個、市場監管8個。

《鄉鎮(街道)行政執法清單指導目錄》以打造高效便捷的執法體制機制為目標,以規範行政執法行為為標準,以執法為民為目的,把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由鄉鎮(街道)政府行使的和鄉鎮(街道)管理迫切需要、有能力承接、便於操作、有利於提高行政執法效率且經自治區人民政府賦權的72項共5類職權編入《鄉鎮(街道)執法清單指導目錄》。其中,行政處罰50項、行政檢查13項、行政強制4項、行政徵收1項、行政裁決4項。(記者 週一青)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孟鐘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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