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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出臺措施強化養老服務綜合監管

2021-06-12 09:54 來源: 廣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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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區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建立健全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促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深化養老服務領域“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管理體系,加強綜合監管,形成高效規範、公平競爭的養老服務統一市場,引導激勵養老服務機構誠信守法經營、積極轉型升級,促進我區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

《通知》明確,要加強質量安全監管,持續推進養老服務機構在建築、房屋使用、消防、食品、醫療衛生、特種設備等方面的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市場監管部門要將養老服務機構食品安全納入執法監督範圍,加強對原料購進、加工、存儲等重點環節的檢查,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發生。衛生健康部門要加強對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依法執業、醫療服務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確保醫療衛生安全。

針對從業人員監管問題,《通知》指出,要加強養老護理員崗前職業技能培訓及崗位職業技能提升培訓,到2022年底前,培訓養老護理員6萬人次以上。養老服務機構中從事醫療護理、康復治療、消防管理等服務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具備相關資格。

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加強對相關培訓評價組織和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監管,防止亂培訓、濫發證。從嚴懲處養老服務機構欺老、虐老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行為,對相關責任人實施行業禁入。

在涉及資金監管方面,要加強對養老服務機構申領使用政府提供的建設運營補貼資金的監督管理,民政、地方金融監管、公安等部門要加大對以養老服務為名非法集資的風險排查力度,依法打擊養老服務機構以養老服務為名的非法集資活動。

在運營秩序監管方面,要求加強養老機構建築、消防、食品安全、醫療衛生、特種設備等備案信息核實。對已備案的,民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自備案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進行現場檢查;嚴禁在未竣工驗收前出租、出售養老服務場所。民政、市場監管等部門依法打擊無證無照從事養老服務行為,對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以市場主體名義從事養老服務經營活動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查處。

《通知》提出,要建立健全信用監管機制,引導養老服務機構誠信守法經營,建立養老機構備案信用承諾制度;備案申請人應當就開展服務活動提交書面承諾並向社會公開,將書面承諾履約情況記入信用記錄。計劃到2022年年底前,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標識整合形成完整的市場主體信用記錄,定期向社會公開,依法依規開展失信懲戒。(記者/廖志榮)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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