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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印發通知要求各地加強2021年汛期水環境監管工作

2021-06-12 18:48 來源: 生態環境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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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生態環境部印發《關於加強2021年汛期水環境監管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近年來,各地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深入打好碧水保衛戰,我國水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但部分地區污水、垃圾直排環境問題尚未根本解決,旱季“藏污納垢”、雨季“零存整取”等問題突出,導致汛期河湖控制斷面水質明顯反彈,甚至釀成突發水污染事件,亟需加強汛期水環境監管,切實維護群眾健康和生態安全。

《通知》要求,重點做好以下四項工作。一是加強汛前預防。明確本行政區域汛期重點關注控制斷面,精準建立控制斷面汛期突出問題清單,督促相關地方對存在的問題逐一整改銷號。二是強化分析研判。充分利用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加強控制斷面水質監測和監控,精準識別汛期峰值斷面及責任地區。三是開展指導幫扶。對控制斷面反彈數量較多、治理難度較大的地區開展調研和指導幫扶,指導推動問題解決。四是及時妥善應對。健全完善汛期應急值守制度,嚴格落實領導帶班和專人值班制度。一旦發生突發水污染事件,迅速啟動應急響應,保障人民群眾用水安全。

生態環境部將對國控斷面汛期水質狀況開展分析研判,對於水質明顯反彈的地區,予以預警或公開通報,並委託相關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進行跟蹤督辦。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楊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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