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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深化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證照分離”改革

2021-07-28 10:31 來源: 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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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印發《關於深化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對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施全覆蓋清單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三種方式,對14項許可事項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

根據《通知》,一是直接取消審批,取消城鄉規劃編制單位丙級資質認定及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等6項審批。二是實行告知承諾,對城鄉規劃編制單位乙級資質認定實行告知承諾方式審批。對申請人自願承諾符合許可條件並按要求提交材料的,當場作出許可決定,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三是優化審批服務,精簡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乙級資質審批申請材料;精簡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設計等4項涉企審批事項申請材料;精簡探礦權許可、採礦權許可2項涉企審批事項申請材料。四是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由審批部門依法承擔監管職責、查處無證經營行為。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查處並公開結果;向社會公佈企業信用狀況,構建黑名單制度,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記者 陳雪怡 通訊員 尹建軍)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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