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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增加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

2021-08-24 11:07 來源: 新華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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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增加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
每人每年不低於610元

省醫保局8月23日發佈消息,今年我省將繼續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水平,全省城鄉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於610元。此外,同步提高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4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於320元。

據了解,我省將充分發揮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三重保障功能,鞏固穩定住院待遇保障水平,政策範圍內住院醫療費用基金支付比例穩定在70%左右。持續深化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和健康管理專項行動,確保今年10月底前,實現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規範化管理的“兩病”用藥患者全部享受待遇。落實國家談判藥“雙通道”管理機制,參保人員使用單獨支付藥品,居民醫保實際報銷比例不低於60%。

優化參保繳費服務,全力推進擴面參保工作。建立醫療保險參保繳費目標考核機制,優化參保繳費服務,壓實鄉鎮(街道)參保徵繳責任。配合相關部門推進新生兒跨部門聯辦和出生“一件事”辦理服務,實現居民醫保參保繳費與出生證明等“一站式辦理”。

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居民醫保參保繳費手續的,經本人申請,可補辦當年度參保繳費手續,補繳其全年個人繳費部分,並在繳費到賬且待遇等待期滿後開始享受居民醫保待遇。對居民醫保在集中參保期內參保,職工醫保中斷3個月以內參加居民醫保,戶口遷移後首次參保、新生兒、農村低收入人口、退役軍人及其隨軍未就業配偶、當年未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含全日制研究生)以及刑滿釋放人員等群體當年度參加居民醫保的不設待遇等待期,其中,原則上新生兒在出生後90日內參保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記者 黃紅芳)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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