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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調因工致殘人員傷殘津貼等定期待遇

2021-11-23 16:4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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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南昌11月23日電(記者 鄔慧穎)記者從江西省人社廳獲悉,江西省近期調整因工致殘人員傷殘津貼等定期待遇,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的傷殘人員每人每月增加數額不等的傷殘津貼。

其中,一級傷殘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44元;二級傷殘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36元;三級傷殘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28元;四級傷殘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此次調整還提到,如果因工死亡職工親屬已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其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4元,其他親屬每人每月增加48元,其中,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48元的基礎上增加16元。如果因工死亡職工有多個供養親屬,其增加的供養親屬撫恤金之和每月不超過160元。

同時,被確定為需要生活護理的因工致殘職工,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個檔次,其生活護理費標準分別調整到統籌地區上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和30%。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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