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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王先生、渭南市李先生……你們向國務院這個平臺反映的問題,有回復!

2022-03-24 14:36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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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市長清區某企業負責人徐先生通過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臺市場主體反映問題通道反映:

濟南市長清區政務行政審批服務局在辦理完企業營業執照後並未及時告知,諮詢12345後才通知領照。長清區政務行政審批服務局刻章處公示了公章、財務章、法人章、發票專用章免費,但工作人員不説清楚就給一起辦理了合同專用章,並收費120元。

國辦督查室收到徐先生留言後,轉山東省政府核查辦理。

山東省政府接到國辦督查室轉送的問題線索後,組織濟南市政府調查核實。經核查,企業反映問題屬實。長清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收到徐先生網上申報的材料後,在當天即辦理完成營業執照,但由於辦件進度查詢方式單一,只能在山東政務服務網賬號內查詢,導致辦理人不能及時了解進度。針對該問題,長清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改進服務方式,在原有查詢渠道的基礎上,新增手機短信提醒方式,及時告知申請人辦件進度,實現營業執照即時辦結、即時頒發。長清區行政審批服務大廳刻章公司工作人員在工作中只詢問是否需要刻章,卻沒有告知合同專用章需要收費等細節,存在變相誘導用戶付費刻章的情況。針對該問題,長清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及時更新公示信息,將四枚免費印章和其它收費印章的種類、價格等信息在政務大廳明顯位置進行公示,同時要求刻章公司明碼標價,並在經營過程中提前告知客戶相關收費事宜。

滁州市瑯琊區王先生通過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臺反映:

滁州市保險行業協會禁止外地保險公司在滁州市場開展車險業務,當地出租車買不了滁州市以外的省內保險公司的車險,有的保險公司提高保額,增加出租車司機負擔。

國辦督查室收到王先生留言後,經初步核實,轉安徽省政府核查辦理。

安徽省政府接到國辦督查室轉送的問題線索後,立即組織滁州市政府、安徽銀保監局核查處理。經查,群眾反映問題屬實。2021年10月13日,滁州市保險行業協會超出行業職責範圍,在未進行合法性審查的情況下,印發《關於嚴禁異地保險機構違規承保滁州市車險業務的通知》,禁止外地保險公司在滁州車險市場開展異地承保業務,導致出租車司機無法購買滁州市以外保險公司的車輛保險。2021年9月1日至10月28日,人保財險滁州市分公司部分支公司及網點以承保壓力大、出租車險賠付率高為由,違規要求出租車投保人購買保額為200萬元的機動車商業第三者責任保險。針對核查發現的問題,滁州銀保監分局責令滁州市保險行業協會廢止《關於嚴禁異地保險機構違規承保滁州市車險業務的通知》。人保財險滁州市分公司對違規提高保額辦理的27筆業務,在充分尊重投保人意願的前提下,逐戶分類整改落實,最終辦理退保1筆,降低機動車商業第三者責任險保額10筆。

根據核查情況,安徽銀保監局印發通知,在全省範圍內開展財險領域不規範自律行為排查清理工作。滁州銀保監局在全市保險系統通報有關問題,進一步明確營運車輛承保有關監管政策,要求各財險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保或拖延承保交強險,充分尊重投保人意願辦理有關業務。經回訪,反映人對督查結果表示滿意,並感謝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臺幫助群眾解決問題。

邯鄲廊坊衡水等地學生家長通過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臺反映:

邯鄲市邯山區政府機關幼兒園收取班費20元及其他不明用途費用4600元;廊坊市大城縣育民小學收取的教輔費較貴,且跨學期預收學費、住宿費等;衡水市景縣中學要求學生訂購《個性化學習手冊》,每年需要交納服務費1200元。

國辦督查室對學生家長留言初步核實後,及時轉河北省政府核查辦理。

河北省政府接到國辦督查室轉送的問題線索後,立即組織核查辦理。經核查,學生家長反映問題屬實。

一、邯鄲市邯山區政府機關幼兒園違規收取班費、伙食費、個人用品費等2.81萬元。邯鄲市邯山區政府機關幼兒園2021年新入園小2班以家長委員會名義向25名幼兒收取500元班費(20元/生),用於購買小貼紙等物品。同時,還向6名入園較晚幼兒違規收取一年伙食費2300元、個人用品費2300元,合計2.76萬元。目前,該幼兒園已全部退還違規收取的費用。邯鄲市教育局對邯山區教育體育局進行通報批評,邯山區教育體育局對該幼兒園及相關人員給予相應批評或處分。

二、廊坊市大城縣育民小學違規收取教輔費、學費、住宿費、伙食費等321.31萬元。一是2021年秋季學期按每學生140元的標準,收取1015名學生教輔費14.21萬元,超出政府定價多收3.55萬元。二是在2021—2022學年第一學期開學時,除收取本學期學費、住宿費、伙食費以外,向757名學生違規預收第二學期學費、住宿費、伙食費317.76萬元。目前,大城縣育民小學已退還違規收取的費用。廊坊市教育、市場監管部門已對育民小學違規收費行為進行了查處和通報。

三、衡水市景縣中學違規訂購《個性化學習手冊》並由學生承擔服務費129.87萬元。景縣中學于2021年7月與智學網簽訂“基於個性化教與學實證研究合作協議”,並在高二、高三兩個年級組織訂購《個性化學習手冊》,涉及數學和物理兩個學科,服務費收取標準為每學科300元/人/學期。其中,高二年級訂購《個性化學習手冊》2326人次,收取費用68.16萬元;高三年級訂購《個性化學習手冊》2099人次,收取費用61.71萬元。景縣中學訂購《個性化學習手冊》並收費行為,違反了教育部等八部門《關於引導規範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有序健康發展的意見》有關“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規範教育移動應用的進校管理。作為教學、管理工具要求統一使用的教育移動應用,不得向學生及家長收取任何費用”等規定。景縣教育局責令景縣中學與智學網解除合作協議,全額退還相關費用,同時將有關情況通報全縣。

為推動問題深入整改,防止再次發生類似問題,河北省結合國務院第八次大督查發現問題整改工作,在全省範圍內開展中小學校亂收費問題排查整治“回頭看”,共排查大中小學校及幼兒園3.8萬所,發放回收調查問卷359萬份,召開座談會3.1萬次,走訪學生或家長101萬人次,同時召開全省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視頻會,對有關地方亂收費情況進行通報。河北省表示,將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義務教育階段“雙減”政策和整治教育亂收費問題相關要求,進一步健全完善全省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廳際聯席會議制度,對教育亂收費問題堅持零容忍態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問責一起、通報一起。

渭南市李先生通過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臺反映:

渭南市臨渭區向陽街道的居民小區自2月初停氣斷氣近半個月,影響了居民取暖、做飯。

國辦督查室收到李先生留言後,立即轉陜西省政府核查辦理。

陜西省政府接到國辦督查室轉送的問題線索後,立即責成渭南市政府調查核實,並迅速派員赴實地核查。經核查,李先生反映問題屬實。今年2月份渭南地區氣溫相比往年同期偏低,寒冷天氣持續時間較長,天然氣需求量激增,臨渭區供氣企業前期採購合同氣量存在缺口且沒有積極調劑補充氣源,導致部分居民小區出現停氣斷氣問題。經督促,渭南市責成有關供氣企業落實社會責任,立即採取措施增供補氣,切實保障民生用氣。2月25日,臨渭區居民小區供氣已恢復正常。

另經排查,2月初以來,渭南市華陰市、富平縣等地因多種原因,也不同程度出現天然氣供應缺口,影響群眾生活。經陜西省政府、渭南市政府督辦,兩地天然氣停氣斷氣問題已得到解決。

湘潭市方先生通過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臺反映:

湘潭中燃百江能源有限公司2021年5月和10月均以“液化氣瓶到期需要檢測”為由,向用戶收取“氣瓶檢測費”。

國辦督查室經初步核實,及時轉市場監管總局核查辦理。

市場監管總局接到國辦督查室轉送的問題線索後,立即向方先生核實了解情況,並移交湖南省市場監管部門核查處理。經核查,群眾反映問題屬實。2021年1月—10月,湘潭中燃百江能源有限公司到期應檢測的自有産權鋼瓶2337個,按55元/個的標準向用戶收取檢測費,共計收費12.85萬元。湘潭中燃百江能源有限公司將應由自身承擔的檢測費轉嫁給用戶支付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有關規定。目前,湖南省市場監管部門已責令湘潭中燃百江能源有限公司及時清退違規收取的費用,並就該公司價格違法問題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保定邯鄲邢臺等地群眾通過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臺反映:

2月上中旬,當地有些縣區、鄉鎮出現天然氣短供、限供情況,對取暖和生活産生了一定的影響。

國辦督查室第一時間對群眾留言初步核實後,立即轉河北省政府核查辦理。

河北省政府接到國辦督查室轉送的問題線索後,迅速責成省政府辦公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及相關地市核查辦理。經核查,群眾反映問題屬實。今年2月份以來,河北省出現大面積降雪降溫,氣溫下降明顯,全省大部分地區氣溫較往年普遍低2至3℃以上,民生用氣持續保持高位運行。由於氣候現象反常,月度合同安排不足,個別地方出現天然氣供需緊張局面。在國家發展改革委的統籌協調下,河北省積極應對,採取多項措施,組織落實補充氣源,指導督促有關地方和燃氣企業做好保供工作。目前,群眾反映的有關地方供氣已恢復正常。河北省表示,將進一步加強天然氣運行監測,發現資源供應不足情況及時增供,確保儲氣設施液位保持高位水平,發揮應急調峰作用。同時,結合各地實際,必要時按程序緊急啟動“壓非保民”措施,確保民生用氣需求不受影響。

亳州市蒙城縣李先生通過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臺反映:

蒙城縣車管所辦理的機動車車牌不能現場自行領取,只能郵寄領取,且郵費只收現金不能掃碼支付。

國辦督查室收到李先生留言後,經初步核實,轉安徽省政府核查辦理。

安徽省政府接到國辦督查室轉送的問題線索後,直接派員赴蒙城縣核查處理。經查,群眾反映問題屬實。2015年,安徽省公安廳交警總隊與安徽省郵政分公司簽訂的合作協議,對不方便現場領取車牌的群眾,可以選擇郵寄方式領取,寄送費用按同城每件20元的全國統一標準收取。在具體執行過程中,蒙城縣車管所服務意識不強,車牌領取管理制度不健全,便民服務不便民。為照顧在同一場地辦公的蒙城縣郵政分公司車牌郵遞業務,蒙城縣車管所窗口工作人員在大多數情況下告知群眾只能採取郵寄方式領取車牌。2015年12月—2021年2月,蒙城縣車管所辦理車牌152167件,其中群眾自取僅742件,其餘均為郵寄。2020年1月—12月,群眾自取為0件。同時,蒙城縣車管所部分服務窗口工作人員要求群眾必須現金付款。調查顯示,2020年蒙城縣車管所郵寄窗口共辦理業務33614件,掃碼支付僅有198件,其餘均為現金支付。

針對督查發現的問題,蒙城縣公安局、蒙城縣數據資源局、蒙城縣郵政分公司立即進行整改,制發《關於開展費用支付、證件郵寄等便民措施落實情況自查自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規範車牌發放管理並設置自取窗口,在車管所大廳顯著位置公示辦理流程、收費依據、支付方式等,優化便民服務。同時,蒙城縣公安局、蒙城縣數據資源局、蒙城縣郵政分公司分別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追查問責。安徽省公安廳、安徽省數據資源管理局、安徽省郵政分公司發出通知,將調查核實情況通報全省,並開展專項整治。

營口市宋先生通過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臺反映:

當地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業務網點少、網上預約成功率低,而“自願”購買200元保險即可免預約進行現場登記,給群眾造成不便、加重負擔。

國辦督查室經初步核實,及時轉遼寧省政府核查辦理。

遼寧省政府接到國辦督查室轉送的問題線索後,立即責成營口市政府調查處理。經核查,群眾反映問題屬實。營口市電動自行車登記備案業務于2021年8月3日正式啟動,設置2個現場辦理網點,由營口市交警支隊委託第三方機構負責具體運營。業務開展初期,營口市全市電動自行車存量較大,但每天通過遼寧省電動自行車備案平臺發放的網上預約名額僅為50—60個,存在預約辦理名額少、預約成功率低的問題。同時,也存在網點工作人員建議群眾花200元購買電動車人身、車輛意外保險則無需預約直接上牌的問題。

針對督查發現的問題,營口市政府督促有關部門立行立改,優化工作流程,改善服務質量,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方便群眾辦事。一是將主城區電動自行車登記備案經辦網點由2個增加至5個,確保每週網上預約號數量不少於760個,並著力提高辦理效率。二是約談第三方受託運營機構負責人,下達整改通知,要求堅持“上牌免費、參保自願”原則,嚴格執行不得強制或採取變相措施要求群眾購買保險的規定。三是為方便退役軍人、年滿65周歲的老人等群體辦理業務,規定相關人員可憑有效證件,免預約在主城區任一網點辦理本人名下1台電動自行車登記備案。上述整改措施執行以後,營口市實際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備案業務大幅增加。下一步,營口市將在市車管所增設電動自行車登記備案窗口,實行業務常態化辦理,儘快實現即來即辦。

宿州市埇橋區蘆嶺鎮陳堂村葉先生通過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臺反映:

陳堂村有關工作人員未及時代繳其1家5人醫保費,導致其家人難以辦理醫保報銷。

國辦督查室收到葉先生留言後,經初步核實,轉安徽省政府核查辦理。

安徽省政府接到國辦督查室轉送的問題線索後,立即組織核查處理。經查,群眾反映情況屬實。根據宿州市埇橋區2021年度城鄉居民醫保繳費工作安排,年齡較大或因其他原因對智慧手機操作使用不熟練的居民,可以委託政府指定的代收單位和代收人幫助線上繳費。葉先生將1家5人2021年度醫保費1400元以現金形式交給陳堂村有關工作人員李某,請其代為繳納。李某由於工作疏忽,未幫助葉先生1家通過線上繳費。2021年7月,葉先生家人突發再生障礙性貧血,赴上海住院治療,由於未查詢到2021年度參保記錄,應予報銷的住院醫療費用219367.45元無法處理。針對群眾反映問題,2021年12月28日,蘆嶺鎮黨委給予李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令其退還收取葉先生應繳未繳的2021年度醫保費1400元。宿州市埇橋區通過多種方式為葉先生提供了救助資金,並積極通過紅十字會“小天使兒童救助資金”等渠道持續幫扶,有效緩解了葉先生因無法報銷醫藥費用帶來的經濟困難。2021年10月,葉先生已通過網上系統繳納了2022年度醫保費,2022年1月1日起,可以正常報銷相應醫療費用。葉先生對辦理結果表示滿意,並感謝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臺幫助群眾解決問題。

宿州市在全市醫保系統通報有關案例,並舉一反三全面核對2022年度參保人員,在村(居)、村民組進行末端公示,印發提醒宣傳單,公開縣鄉村三級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龐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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