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重慶4月10日專電(記者周凱)記者10日從重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為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監管,實施最嚴格的食品安全監管制度,重慶市制定了《藥店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試點工作方案》,並從4月份起在全市啟動藥店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試點工作。 重慶市規定,藥店申請經營嬰幼兒配方乳粉必須符合食品流通許可規定的條件,無因經營假冒偽劣食品藥品被監管部門予以處罰的記錄,具備專區專櫃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的經營環境、條件和設施,具有提供食品安全消費專業指導的人員和能力。 重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試點工作從今年4月1日起至11月30日結束。試點工作前已經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從事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活動的藥店,需按試點條件、審核許可的相關要求,補齊相關材料,逐戶重新進行現場核查,進一步規範經營行為。對不具備經營環境、條件和設施以及經營行為不規範的,責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撤銷許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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