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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全面清理行政審批項目規範審批行為取得成效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8月13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深圳8月13日電(記者彭勇)為提高行政效率、打造高效政府,廣東省深圳市近年來啟動了四輪行政審批改革,大刀闊斧地砍掉了大量行政審批項目,同時利用技術手段,建立了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對行政審批行為進行實時監控,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這裡環境很好,辦事程序也很便利。”36歲的王宏剛坐在深圳市政府行政服務大廳裏,等待為他的服裝廠申辦年檢手續。行政大廳裏寬敞明亮,窗外不時傳來潺潺的流水聲。

    王宏剛告訴記者,目前,深圳已將過去分散的全市幾十個政府行政審批、辦證事項全集中在行政服務大廳,而且每個辦事窗口的工作人員身後都有“電子眼”實時監控。“電子眼”與行政許可網、各行政部門的網站互通互聯,使得行政許可項目的受理、承辦的每一個環節,市民都可“看得見”。

    這就是深圳建立的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這一系統于2005年投入運行,使用“電子眼”系統全程監督全市38個部門239項行政許可項目的辦理流程,具有實時監控、預警糾錯、績效評估、信息服務四大功能。

    據不完全統計,“電子眼”應用以來,深圳已有近150萬件審批業務全程公開、38個政府部門全部實行審批信息網上公開,並健全公開制度119項,向社會公開績效測評情況23次,處理群眾投訴1544件、群眾留言1002件。

    深圳市監察局局長楊洪表示,過去少數公務員素質不高,確實存在著故意刁難、吃拿卡要、暗箱操縱等違紀違規行為,群眾意見很大。現在,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運行後,他們的一舉一動都在監控中,老百姓申辦審批不需要再找關係、請吃飯了,對政府工作人員的投訴也大大減少。

    事實上,為了規範行政審批行為、方便市民辦事,深圳不僅建立起電子監察系統,還大刀闊斧地進行了4次行政審批改革。

    早在1998年和2000年,深圳就進行了兩輪審批制度改革,將審批事項從原來的1091項減少到395項,2004年《行政許可法》出臺後,深圳市又砍掉了一批行政審批項目。2006年6月,深圳啟動非行政許可審批制度改革,清理和確認非行政許可審批和登記事項。經過改革後,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也像行政審批項目一樣,被納入深圳市監察部門的電子監察系統的監控範圍。

    “這是政府一次深刻的自我革命,大量的行政審批項目被削減,實際上是政府從原有的行政管理色彩中淡出,走向服務型政府的開端。”深圳市法制研究所所長周成新説,深圳之所以堅決地進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其根本原因是希望打造高效的服務型政府,以推動經濟社會更好更快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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