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多種因素影響,農村金融仍然是整個金融體系中最為薄弱的環節:農村金融服務合力需要加強,如政策性金融、合作金融發展、農業保險和農村資本市場等;農村資金外流問題突出,農村金融産品和服務方式還不能完全適應廣大農民不斷增長的服務需求;農村金融基礎設施不完善,扶持政策的協調性和合力有提升空間。現在,政府正打算給“三農”市場“挖渠引水”。 4月16日,李克強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了金融服務“三農”發展的六項措施:豐富農村金融服務主體、加大涉農資金投放、發展農村普惠金融、加大對發展現代農業重點領域的信貸支持、培育農村金融市場,以及加大政策支持,並要求所有涉農金融機構都要努力往下“沉”,做到不脫農、多惠農。 這實際上已在預料之中。一方面從支持小微企業到支持“三農”,今年來的“金融活水論”正從概念具體為指導改革的方法論;另一方面,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解決“三農”問題已被列為重中之重的工作。缺失了廣闊的農村腹地,金融就難稱支持實體經濟的“活水”;這裡金融薄弱,國家的糧食安全保障、建設現代農業、增加農民收入、縮小城鄉差距也就成了無米之炊。 該如何理解此次的六項措施? 豐富農村金融服務主體。亮點在於“整合”,會議要求“分類推進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改革,培育發展村鎮銀行,提高民營資本持股比例,鼓勵建立農業産業投資基金,整合放大服務‘三農’能力。”這意味著更多民營資本的農村金融活水將被引入,有利於商業性、政策性、合作性金融各自發揮比較優勢,從而構建分工合理、投資多元、功能完善、服務高效的競爭性農村金融組織體系。 加大涉農資金投放體現了差異監管思想,會議要求“對符合要求的縣域農村商業銀行和合作銀行適當降低存款準備金率。落實縣域銀行業法人機構一定比例存款投放當地的政策。”此項差異化監管措施體現了對服務“三農”資金盤活存量、用好增量原則,也使農業在調結構中的地位凸顯。據統計,自2009年起,我國銀行業已連續五年實現涉農貸款的“兩個不低於”目標,2007年以來年均增長22.8%,“三農”貸款增幅與增量均高於平均水平。 發展農村普惠金融。農村是金融服務的“饑渴地”,完善的扶貧貼息貸款政策,將緩解金融機構向偏遠地區投入與收益倒挂矛盾,促進商業銀行服務“三農”的積極性,加快填補偏遠地區金融機構空白,加強農村金融基礎設施建設,從而讓更多的偏遠、貧困地區百姓更加容易地獲得金融服務。 加大對發展現代農業重點領域的信貸支持,完善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建立大災風險分散機制。此次將信貸支持、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和大災風險分散機構統籌到現代農業重點領域發展的同一個目標下,相較于按監管範圍劃分職責,更加有利於政策目標的完整性。 培育農村金融市場,“開展農機金融租賃服務,創新抵(質)押擔保方式,發展農村産權交易市場。”此次提出的“農村金融市場”,是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加快完善現代市場體系”中“金融市場體系”的具體化。而作為我國金融市場體系重要組成部分的農村金融市場,也是金融租賃、抵(質)押擔保、産權交易等産業的廣闊創新市場。 加大政策支持,“完善涉農貸款財政獎勵、農戶小額貸款稅收優惠和農村信貸損失補償等政策,切實防範金融風險。”這項措施對財政、稅收、銀行業政策實行了統籌安排,將散落在不同文件中的相關政策梳理和銜接。而無論是在農村還是城鎮,防範金融風險,永遠是保障可持續發展不可逾越的“底線”。(賀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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