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通過修法取消不必要的前置審批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11-06 09:37 來源: 21世紀經濟報道
【字體: 打印本頁

    11月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削減前置審批、推行投資項目網上核準,釋放投資潛力、發展活力。

    會議提出,下一步要從改革創新制度入手,以精簡前置審批,規範仲介服務,實行更加便捷、透明的投資項目核準為重點,把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向縱深推進。

    值得注意的是,會議提出,對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前置條件,除確有必要保留的外,通過修法一律取消。

    在當天的會議上,李克強説,無論是沿海發達地區還是中西部地區,他聽到的最強烈呼聲是“進一步削減或取消前置審批”。

    李克強列舉了自己聽到的“市場聲音”:一位糧食流通企業負責人,拿到了營業執照,卻還需要辦理糧食流通的許可證;一位創業者創辦物業公司,很快拿到了營業執照,但許可證卻遲遲辦不下來,無法經營;還有一家致力於海外投資的企業,在很長時間裏每個投資項目都需要政府審核,讓企業“競爭還沒開始就輸在了起跑線上”。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研究會秘書長王滿傳表示,今年以來國務院已經兩次削減前置審批項目,但由於很多審批項目涉及到法律法規,難以執行。

    所謂前置審批,是企業進行正常的生産經營活動的前提,只有通過專項審批之後才能獲得工商營業執照或者從事正常的經營。

    比如從事餐飲業在領取工商營業執照前先要獲得衛生部門、環保部門、消防部門的審批,也就是“先證後照”。目前,工商總局正在分步實施“先照後證”的工作,即一些行業可以先發工商執照,再去辦理經營許可證。

    年內第三次削減前置審批

    這是今年以來國務院常務會議第三次佈置削減前置審批。

    此前,今年6月4日的會議上,確定將廢棄電器電子産品回收處理許可等36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後置審批。8月19日的會議又決定將營利性醫療機構設置審批、養老機構設立許可等90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後置審批,實行先照後證,強化事中事後監管。

    不過,上述兩次會議之後,一些基層單位仍在對辦理醫療、養老等機構的工商營業執照設定前置行政審批。

    一位正在辦理診所營業證照的醫師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這次申辦診所的流程是,先找衛生部門進行申請,衛生部門進行預批,提出裝修要求,給出一個號碼到工商部門,待裝修驗收後,衛生部門先發許可證,然後再去工商部門辦理工商執照。

    針對一些前置審批取消難以落實的情況,本次11月5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作了進一步的安排。

    會議提出,實行五個“一律”,更大程度方便企業投資。對屬於企業經營自主權的事項,一律不再作為前置條件;對法律法規未明確規定為前置條件的,一律不再進行前置審批;對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前置條件,除確有必要保留的外,通過修法一律取消;核準機關能通過徵求部門意見解決的,一律不再進行前置審批;除特殊需要並有法律法規依據的外,一律不得設定強制性仲介服務和指定仲介機構。對確需保留的前置審批及仲介服務,要制定目錄,並向社會公佈。

    對此,王滿傳指出,前置審批改為後置審批,是因為有些行業互為前置,實際上是解決註冊扯皮的問題;同時,後置審批並不等於不監管,而是要強化事後監管。他進一步指出,一些沒必要的後置審批也應該取消。

    修法促簡政放權落地

    本次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要通過修改法律來取消一部分不必要的前置審批,意義重大。

    中國民營經濟研究會顧問保育鈞指出,很多行業法律是全國人大委託部門起草的,一些部門利用制定法律的機會進行了擴權,導致很多審批權成為法定權力。

    “下一步全國人大或人大常委會修改法律,要從全國的利益,而不是部門的利益來考慮行業發展問題。”保育鈞説。

    在國務院8月12日公佈的行政審批事項調整目錄中,有31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後置審批,另建議將5項依據有關法律設立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後置審批,國務院將依照法定程序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訂相關法律規定。

    此次會議還特別提到強化事中事後監管。一方面是建設信息共享、覆蓋全國的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實現網上辦理、審批和監管,提高審批效率;另一方面是用“制度+技術”使權力運行處處“留痕”,剷除滋生權力腐敗的土壤。

    會議還要求建立投資項目建設信息在線報告等制度,並公開有關信息,形成中央與地方、政府與社會協同監督的合力,讓企業在公平競爭市場中壯大做強。有專家指出,實施網上審批,有利於減少審批尋租。

    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秘書長唐鈞認為,現在有著十年以上執業經驗的醫生想辦個診所卻拿不到營業資格,一些不具備醫療資質的人卻把醫院開遍了全國。這都是值得深思的。要真正解決辦醫療機構、養老機構難的問題,關鍵是要明確辦理營利性醫療機構和養老機構的手續和程序。(記者 定軍) 

責任編輯: 郭曉婷
 
版權所有:中國政府網 | 關於我們 | 網站聲明 | 網站地圖 | 聯絡我們
京ICP備05070218號 中文域名:中國政府網.政務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