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評:怎麼看還“趴”在財政賬上的錢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11-27 10:37 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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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到年末,有一個詞就會“火一把”:突擊花錢。

    這不,剛進11月,就有媒體算出來了:財政賬上還有4萬億“趴”著呢。之後,“有些部門又要突擊花錢了”的憂慮也好、質疑也罷就來了。還有專家出來説了,這麼多錢,閒著也是閒著,能不能給全民發紅包呀?

    不論是財政餘款,還是突擊花錢,還是全民紅包,都是極吸引眼球的,所以才會年年炒、年年火。但咱們不能只是跟著別人的眼球走,可以看熱鬧,更要看門道,得捋清楚:這目前還“趴”在賬上的錢究竟是個什麼錢?為什麼會“趴”在賬上?

    首先,這“4萬億財政餘款”是怎麼算出來的呢?媒體報道是這樣寫的:10月財政收支情況顯示,1至10月,全國財政支出約11.4萬億元,完成預算74.2%;按照年初2014年全國財政支出153037億元的預算,11月和12月全國財政支出將高達39484億元。對此,作為“管家”的財政部又是怎麼説的呢?相關司局給記者的答覆是這樣的:“從字面意義理解,所謂‘財政餘款’,應當是年度財政收支執行完成後,預算收入大於預算支出形成的凈結余資金。全年預算數減去前10個月執行數的差額,是尚待執行的財政支出預算,而不是凈結余。”也就是説,目前財政上確實還“趴”著4萬億,但這個錢不是“余錢”,是“要花還沒花”的錢,所以一個問題解決了:這錢肯定不能用來給全民發紅包了。因為,“尚待執行的預算,包括民生、社會事業發展等各類支出,需要按法規制度及各級人大批准的使用方向和用途繼續執行,不應轉作他用。”

    那麼,問題來了:為什麼離年終只有兩個月了,財政上還“趴”著這麼多錢呢?這就不得不説到財政支出特別是地方財政支出的一個特點:前慢後快。原因有很多,包括:人代會批准預算時間晚于預算執行時間,年初支出體現較少;執行中相關政策調整或需另行出臺制度辦法,部分支出相應後延;項目組織實施有一個逐步推進的過程,其支出本就有“前少後多”的特點;部分支出實行“以收定支”或“年終據實結算”管理,在年終前支出體現較多;部分預算單位項目前期準備不充分,實施進度進而支出進度滯後,等等。簡言之,就是“管錢的”和“花錢的”是兩條線,且不同步,一些部門或者開始不知道會給多少錢不敢花,或者先花了錢最後統一“報賬”,直觀體現就是越到年末支出越多。這種支出特點,不是一時、一地的,而是普遍如此、長期如此,有媒體將其定性為“體制機制頑症”。但不管怎樣,這筆錢是要“繼續執行”的財政預算,不是閒錢。

    那麼,問題又來了:這個“繼續執行”是不是就是我們通常所説的年終“突擊花錢”或亂花錢呢?沒那麼簡單。新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規定:國家實行國庫集中收繳和集中支付制度,對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實行國庫集中收付管理。“按現行財政國庫管理制度,各預算單位請領財政資金,不論什麼時段,都要嚴格按財政預算、項目進度、有關合同和規定程序辦理,並接受財政部門的實時監控。任何違反制度規定的開支,財政國庫都不允許支付,也不允許將資金轉到單位自有資金賬戶。”也就是説,預算支出的錢都是“有主”的,不能隨便亂花,也亂花不了。之所以後兩個月支出數字較大,是多種因素共同影響的結果,不能簡單推定為年終“突擊花錢”或亂花錢。但在實際操作中,有沒有部門渾水摸魚且成功了的?不排除。因為財政預算方案本身既晦澀又冗長,很多參與審議的代表都反映“看不懂”、“看不完”,要從中找出問題就更不容易了。況且,預算方案裏還有一個“其他支出”。再加上一個流傳已久的説法:如果一個單位上一年預算花不完,不但結餘下來的要全部上交,下一年的預算也會因此核減。有動機,有漏洞,就可能被“鑽空子”。這也是為什麼每次一説到政府部門突擊花錢、公眾就頻頻點頭的原因。

    財政預算真的會“過期作廢”嗎?財政部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年終前各單位沒有執行完的預算,除項目終止、撤銷等特殊情況外,都是按規定結轉下年繼續使用,而不是由財政部門直接收回,更不存在下級財政年終結余上繳上級財政的情況。”至於各級政府下一年的預算編制,也不完全由上一年預算執行情況決定。新《預算法》規定:各級預算應當根據年度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國家宏觀調控總體要求和跨年度預算平衡的需要,參考上一年預算執行情況、有關支出績效評價結果和本年度收支預測,按照規定程序徵求各方面意見後,進行編制。作為“參考標準”之一的上一年預算執行情況固然重要,但如果以突擊花錢的形式完成預算支出,一旦被審計出來,不是“偷雞不成蝕把米”嗎?“鋌而走險”者肯定有,卻也不必以偏概全。

    總而言之呢,到歲末了,盤點一下財政預算的執行情況是對的,政府花的是納稅人的錢,公眾自然有權監督。但眼睛除了盯數字,還要了解一下數字背後的因由。相關部門也有責任主動出面或配合媒體把事情説明白,為公眾答疑釋惑;更有責任逐步完善預算管理制度,提早堵住漏洞,儘早消除制度弊病。説到底,年終有錢“趴”在財政賬上不是問題,關鍵是這些錢怎麼花,能不能花到刀刃上,花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經得起社會監督。這才是公眾普遍關心年終“財政餘款”的根本所在。(安傳香) 

責任編輯: 郭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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