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改革新政進入密集發佈期。近日,國務院印發《關於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決定》(下文簡稱《決定》),根據新修訂的預算法部署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具體措施。繼“營改增”啟動之後,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將成為財稅改革重頭戲,並將在今明兩年取得決定性進展。 新一輪財稅改革包括三大任務:改進預算管理制度、完善稅收制度、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財政部部長樓繼偉指出,這三大任務是有邏輯關係的,其中,預算管理制度改革是基礎、要先行,收入劃分改革需在相關稅種稅制改革基本完成後進行,而建立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需要量化指標並形成有共識的方案。 國家預算管理是財政政策的核心手段。1995年預算法及預算法實施條例出臺以來,初步建立了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公共財政體系。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我國預算管理制度也暴露出一些不符合公共財政制度和現代國家治理要求的問題,主要表現為部門色彩濃,特別是政府性基金、社保和國資預算分散在各個部門,預算的編制、審議、執行、監督各環節制衡機制不強,導致“小金庫”、“私房錢”、“資金睡大覺”等現象出現。 預算管理改革打響財稅改革的“頭炮”。今年8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預算法修正案,新修訂的預算法在《決定》中都有所體現,包括預算公開、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清理規範稅收優惠、優化財政支出、提高支出績效、規範地方政府債務和嚴肅財經紀律等,特別是明確,除涉密信息外所有財政資金安排三公經費都公開、政府性債務作為一個硬指標納入政績考核、中央不救助地方債等具體措施,牢牢牽住預算管理這只“牛鼻子”,財稅改革也就有了“定盤星”。 按照“全面規範”、“公開透明”的原則推進預算改革,將倒逼政府自我革命。我國政府預算體系由一般公共財政、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組成,涉及財政資金近20萬億元。政府的權力往往表現為對如此鉅額資金分配的權力。通過完善預算管理體制,管住政府“收錢花錢的手”,看好人民的“錢袋子”,不僅提高資源配置效率,更是潛移默化中的政治體制改革。 《決定》明確提出未來預算制度改革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措施。為了保證改革落到實處,未來還需要在配套制度的制定和培訓上下功夫,例如,制定中期財政規劃、完善轉移支付、規範國庫和財政專戶資金管理、完善國庫現金管理制度等。(記者 郭洪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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