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經濟之聲《央廣財經評論》報道,今天有霧霾嗎?有。今天北京天氣朦朦朧朧,太陽照得很無力。過去一年,霧霾繼續成為老百姓最關心的話題之一,有人每天要看天氣預報,來決定第二天是否戴口罩出行。 順應民眾呼聲,2014年,國務院和各級政府全力進行污染的治理,力度之大,前所未有。11月2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強調源頭治理、全民參與,強化污染排放總量和濃度控制,增加了對重點區域和燃煤、工業、機動車、揚塵等重點領域開展多污染物協同治理和區域聯防聯控的專門規定。在大氣污染行動計劃出臺之後,目前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已經基本編制完成,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正在加快推進。 治理污染不僅需要監管保障,也需要資金支持,去年國務院發佈關於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投資的指導意見指出,要在公共服務、資源環境、生態建設、基礎設施等重點領域進一步創新投融資機制,充分發揮社會資本特別是民間資本的積極作用。 經濟之聲特約評論員、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認為,這一年國務院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夯實了環境保護的基礎。包括,環保部與31個省市區簽訂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夯實各個省市自治區的責任;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考核辦法,要求把考核的結果報給中組部,所以各個地方開始重視大氣污染防治。 目前,大氣污染越來越明顯地呈現區域特徵,但是現行的環境管理制度難以突破屬地管理模式。由於經濟發展不均衡,各地在環境保護上的意願和資金投入也差異較大。對此問題,中華環保聯合會法律中心副主任馬勇進一步解讀。 經濟之聲:從大氣污染防治到水污染防治,從資金保障到監管執法,去年國務院多項政策措施,力挺環境保護。總體上,我們該怎麼評價這些舉措? 馬勇:2014年國務院採取了多項舉措來確保環境治理,我認為主要有兩方面的尤為突出。 首先是2014年的11月12號下發的《關於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這個通知的一個原則,就是要對各類的環境違法經營要實行零容忍。通知當中也有具體工作內容,有操作的工作措施還有具體的時間表,從執行層面來講可操作層面非常強,也是對2014年4月14日通過的環境保護法具體有效的落實。並且這個文件當中明確提到了,要求實施生態環境的損害責任的終生追究,從這一點上保證這項制度的落實,保證環境保護法落實方面,力度很大。 在時間表方面,2015年6月底之前,全國要全面清理廢除阻礙環境執法監管的土政策。在過去這些年一些地方土政策確實制約了環境執法,對環境保護産生了很大的負作用,所以2015年6月底之前全國要有一次全面的排查和清理。2015年年底之前要完成兩件事,第一是組織一次全國性的環保大嚴查,第二就是環境監管執法要進行網格化管理,全面落實執法的責任制,這是2015年時間表。 2016年的時間表是在2016年之前全面清理違法違規建設項目,並且完成整改任務。從文件本身來講確實操作性非常強,也是配合環保法的實施,進行有效的落實。 第二個是國務院辦公廳發佈的《大氣污染防治污染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考核辦法》。雖然這個辦法是試行的,但這個辦法是最嚴格的對責任與考核制度進行追責的規定。面對當前大氣污染非常嚴峻的形勢,從政府的環境責任入手,促使政府能夠依法行政,各級主要的領導幹部都動起來,投入具體環境監管和環境管理工作當中去,這樣環境保護才有希望。 另外,它在既定文件當中明確提到對領導幹部的考核的結果,要報經國務院審定之後交由中組部,作為對各地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重要依據。在這樣的嚴格考核之下,相信環境執法、環境管理會産生比較明顯的改觀。 經濟之聲:有“史上最嚴”之稱的新的環境保護法,今年元旦正式實施了,大家也非常期待,確實有法可依了,但是違法也必究,所以在環境監測執法方面要更嚴一些,您剛才也説在行政方面嚴格追責非常重要。另外我們也注意到,還有一種提法是用市場化的力量來推動污染環境治理,這一方面也還有些新的嘗試,我們應該在哪些方面發力? 馬勇:市場化推進環境保護大家一直非常關注,過去我們行政管理手段太多,市場化推進佔的比例很少。實際上現在從經濟制度方面,我們已經進入了市場化經濟的體制當中,怎麼以市場化的資源來為環境保護做出很重要的貢獻,最早十八屆三中全會就明確提出,健全自然資源資産産權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在這方面發出一個很明顯的信號。過去在環境管理和環境執法過程當中,為什麼會出現企業違法成本低,收入成本高的情況?就是自然資源作為免費的資源在使用。最終的結果就是企業污染政府買單,然後百姓受損。現在我們要用市場化手段,讓這些自然資源變成有産權有價值的資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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