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31日電(記者 徐硙)2015年1月1日起,一批法規規章將正式施行。被稱為“史上最嚴”的新環保法,對企業懲治力度大大加強,助力“美麗中國”建設。 新環保法“按日計罰”加大違法成本 2015年1月1日起,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表決通過新修訂的環保法施行。 新環保法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産經營者違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罰款處罰,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自責令更改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 同時,新修訂的環保法對霧霾等大氣污染治理作出了更多有針對性的規定,如國家建立跨行政區域的重點區域、流域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聯合防治協調機制;國家促進清潔生産和資源循環利用等。 在環境公益訴訟方面,新修訂的環保法將提起環境公益訴訟的主體擴大到在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的相關社會組織。 “經濟憲法”開啟邁向現代財政制度的“新時代” 素有“經濟憲法”之稱的預算法完成實施20年來的首次大修後,將於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首次將“預算公開”入法、部分“開閘”地方發債、首次明確了轉移支付的法律地位……這部把“規範政府收支行為”寫入立法宗旨的新預算法的最大亮點,是將政府從管理主體變為被監督對象,更強調讓人民監督政府花錢。 對全口徑財政收入已超過20萬億元的中國來説,新預算法的實施將開啟邁向現代財政制度的“新時代”。 三項鐵路新規同時開始施行 《鐵路運輸企業準入許可辦法》、《鐵路旅客運輸安全檢查管理辦法》和《鐵路旅客車票實名制管理辦法》,三項新規將於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鐵路運輸企業準入許可辦法》對投資建設鐵路的企業,明確其有權自主決定鐵路建成後的運輸經營方式,並可以通過合作、委託及其他合法經營方式具備規定的許可條件。 《鐵路旅客運輸安全檢查管理辦法》在防止鐵路旅客運輸安全事故,維護鐵路站、車正常秩序,促進鐵路運輸企業落實安全主體責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等方面,進行了詳細規定。 《鐵路旅客車票實名制管理辦法》在讓廣大旅客能夠快捷進行購票和查驗方面作出了規定。主要有鐵路運輸企業應當為公安機關辦理旅客臨時身份證明提供場所及必要辦公條件;積極推進管理和技術創新,採取互聯網、電話等新型售票方式,逐步配備自助售票、取票和自動檢票、查驗等設備。 外資銀行管理條例降低市場準入門欄 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修改後的條例對外資銀行在中國境內機構設立、業務準入等方面降低了門檻,放鬆了對外資銀行的限制,標誌著中國銀行業對外開放的步伐進一步加快。 修改後的條例,對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分行,不再規定其總行無償撥給營運資金的最低限額,去掉了不少於1億元營運資金的要求。 同時,不再將已經在中國境內設立代表處作為外國銀行(外國金融機構)在中國境內設立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以及外國銀行在中國境內初次設立分行的條件。取消這一條件後,外國銀行(外國金融機構)在中國境內設立營業性機構可以自主選擇是否先行設立代表處;設立代表處的,應當符合條例的有關規定。 股權轉讓所得個稅新規更好調節收入分配 《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自2015年1月1日起實施,明確了個人轉讓股權的稅收徵收政策。 現行稅收政策規定,個人從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轉讓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依照相關規定徵收個人所得稅。《辦法》明確了這一徵收政策,規定,對於個人轉讓上述兩種情形以外的股權取得的所得,應依法徵收20%的個人所得稅。 《辦法》規定非常全面,對出售股權、公司回購股權、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新股時,被投資企業股東將其持有的股份以公開發行方式一併向投資者發售的股權、股權被司法或行政機關強制過戶、以股權抵償債務,以及其他股權轉移行為均為納稅對象,應該説是史無前例的全覆蓋。 此外,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檔案局等五部門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明確將於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流動人員人事關係及檔案保管費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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