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條關鍵舉措劍指“審批難”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2-05 08:2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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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條關鍵舉措劍指“審批難”
——一文讀懂《國務院關於規範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行為改進行政審批有關工作的通知》

    新華社北京2月4日電(崔清新、程千懿)立春之日,中國政府網發佈了一份名為《國務院關於規範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行為改進行政審批有關工作的通知》。這份2600多字的通知,繼簡政放權、解決“審批多”的問題後,針對“審批難”的問題提出了10條舉措。

    【通知出臺的背後】

    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對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大力簡政放權均提出了明確要求。

    據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隨著較大規模取消下放審批事項工作告一段落,解決審批難的問題將上升為現在和今後一個時期的主要矛盾。當前審批過程中手續繁、時間長、材料多、不透明、效率低、自由裁量權過大等問題普遍存在。

    針對群眾反映較多的審批“沉疴”,著力規範和改進行政審批行為,治理審批“難”,是政府自我革命的進一步深化,是推進轉變政府職能、簡政放權、放管結合的關鍵一環,有利於激發市場和社會活力,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有利於最大限度減少自由裁量權,減少尋租空間,消除滋生腐敗的土壤;有利於改進機關作風,方便群眾辦事,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

    【十條措施樹規範、強問責】

    通知共提出了十條可操作、有共識、部門努力能夠做到、預計社會反響好的關鍵舉措:

    ——全面實行“一個窗口”受理。承擔行政審批職能的部門要將審批事項集中到“一個窗口”受理,申請量大的要安排專門場所,積極推行網上集中預受理和預審查,創造條件推進網上審批。

    ——推行受理單制度。各有關部門對申請材料符合規定的,要予以受理並出具受理單;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要當場或者在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實行辦理時限承諾制。各有關部門要依法依規明確辦理時限,在法定期限內對申請事項作出決定,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延長審批時限;依法可延長審批時限的,要按程序辦理;提高審批效率,對政府鼓勵的事項建立“綠色通道”等。

    ——編制服務指南。各有關部門要對承擔的每項行政審批事項編制服務指南,列明設定依據、申請條件、基本流程、審批時限、收費依據及標準、審批決定證件、年檢要求、附示範文本以及常見錯誤示例等內容。

    ——制定審查工作細則。審查人員要遵守行政審批規定,嚴格按細則辦事,不得擅自增設或減少審批條件、隨意抬高或降低審批門檻。

    ——探索改進跨部門審批等工作。對於多部門共同審批事項,進行流程再造,明確一個牽頭部門,實行“一個窗口”受理、“一站式”審批;探索構建國務院部門網上統一監控和查詢平臺、實行行政審批績效管理、優化內部審批流程等。

    ——主動公開行政審批信息。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外,各有關部門要主動公開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目錄及有關信息,及時、準確公開行政審批的受理、進展情況和結果等,實行“陽光審批”。

    ——依法保障申請人知情權。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告知義務,通過設立諮詢臺、在線應詢、熱線電話、電子郵箱等方式,及時提供全程諮詢服務,確保申請人知情權。

    ——強化監督檢查。建立健全內部監督機制,明確各層級監督責任,重點檢查申請人知情權落實情況、審批時限執行情況、違規操作及不當行為情況等。

    ——嚴格責任追究。對違反行政審批相關規定、失職瀆職的經辦人員,依法依紀嚴肅處理,並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造成重大損失或影響的,追究部門負責人的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查處。

    【一絲不茍抓落實】

    通知不僅要求各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親自負責、專題研究、建立機制,還對具體落實設置了“硬杠杠”“時間表”:

    ——各有關部門要在2015年6月底前將本部門制定的行政審批事項服務指南、審查工作細則及受理單樣表等送國務院審改辦備案。

    ——每季度初,各有關部門將上季度行政審批事項按時辦結情況書面送國務院審改辦。

    ——每年1月底前,各有關部門將上年度工作落實情況書面送國務院審改辦,報國務院同意後予以通報。

    ——對各有關部門落實情況,國務院將適時組織督察。

    這位負責人介紹,行政審批難問題是長期形成的,解決起來絕非一日之功,同時規範審批行為又涉及方方面面,也比較複雜,需要突出重點、循序漸進、持之以恒。印發這個通知是第一步,今後將不斷推出“升級版”,把這項工作一直抓下去。

責任編輯: 穆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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