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讀李克強“精神面貌要有新狀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3-12 20:53 來源: 中國青年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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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態決定成敗,精神狀態決定工作狀態和工作成效。3月5日上午,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開幕會,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政府工作報告中説,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精神面貌要有新狀態。廣大公務員特別是領導幹部要始終把為人民謀發展增福祉作為最大責任,始終把現代化建設使命扛在肩上,始終把群眾冷暖憂樂放在心頭。各級政府要切實履行職責,狠抓貫徹落實,創造性開展工作。完善政績考核評價機制,對實績突出的,要大力褒獎;對工作不力的,要約談誡勉;對為官不為、懶政怠政的,要公開曝光、堅決追究責任。

  應該説,總體上,公務員隊伍的精神狀態是好的,但是,正如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所強調的,少數政府機關工作人員亂作為,一些腐敗問題觸目驚心,有的為官不為,在其位不謀其政,該辦的事不辦。應該説,總理指出的這個問題,現在還比較嚴重,也比較普遍。如果説這個問題不儘早地解決,我們今年的工作推進起來會更有困難。所以,地方幹部怎麼做得有作為,鼓勵他們大膽地開展工作,應該怎麼工作,恐怕是當前一個很大的問題。

  為此,政府工作報告在切實加強政府自身建設的章節中,對廣大公務員的精神面貌,提出了新要求,面對經濟新常態精神面貌要有新狀態。這裡的“新狀態”很大程度上就是要求廣大公務員主動作為。這從另外一個方面也反映出我們有些公務員在履行職責的過程當中,有不作為、亂作為的現象,不利於政令的暢通和政策的落實,不利於改革任務的完成。之所以有些公務員不作為,原因在於思想上認為多做事不討好、容易犯錯誤,多做不如少做,少做不如不做。所以,總理報告當中提出的堅持主動作為具有很重要的現實針對性。那麼,如何理解和把握“精神面貌要有新狀態”呢?

  要有規矩。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做好政府工作,特別是做好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民生工作,必須遵循一定的規範,也必須堅守起碼的底線。其中最最重要的,必須堅持依憲施政,依法行政,把政府工作全面納入法治軌道。憲法是我們根本的活動準則,各級政府及其工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要尊法學法守法用法,依法全面履行職責,所有行政行為都要于法有據,任何政府部門都不得法外設權。民生是我們基本的行政追求。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我們發展經濟的最終目的,是堅持以人為本、實現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必然要求,也是擴大國內需求、拉動經濟增長的重要動力,是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這一底線始終不能突破。

  要有節制。人到無求品自高。公務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手中有著一定的權力,而權力向來是把雙刃劍,運用得好,可以強國富民;運用得不好,則會禍國殃民。因此,各級各地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必須用好有限的權力,絕不能濫用職權,不作為、亂作為。要堅持依法用權,認真落實黨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持不懈糾正“四風”,繼續嚴格執行國務院“約法三章”。要以權力瘦身為廉政強身,緊緊扎住制度圍欄,堅決打掉尋租空間,努力剷除腐敗土壤。要堅持謹慎用權,凡是法律規定不允許的事項堅決不能辦,凡是老百姓不支持、不答應、不滿意的事情堅決不能為。要堅持科學用權,堅決執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機制,讓權力始終在合理的範圍、有限的區間內運行。

  要有擔當。敢於擔當,才能主動作為。責任擔當,是各級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必須具備的基本政治素質。應對經濟發展新常態,我們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和矛盾、考驗與挑戰,要想有所作為,始終保持和留住新常態,我們要直面問題,安不忘危,治不忘亂,勇於擔當,不辱歷史使命,不負人民重托。要主動作為,狠抓落實,特別是遇到矛盾和問題的時候,要主動上前,靠前指揮,以身作則,率先垂范。絕不能相互推諉、彼此扯皮。要勇挑重擔,敢於負責,不挑肥揀瘦,不拈輕怕重,對於出現的突發事故、連帶責任,要主動承擔、積極擔責,不做好好先生,不當逃跑分子。

  新常態,要有新作為;新作為,要有新狀態。應對新常態、適應新常態,關鍵取決於廣大公務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的規矩意識是否強烈、權力觀念是否正確、擔當精神是否具備,能否堅持做到有所為、有所不為,而不是該為不為、該辦不辦、該承擔不承擔。只有精神狀態良好,才能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凝神聚力,開拓創新,努力完成今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新的更大貢獻!(倪洋軍)

責任編輯: 劉紅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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