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近日發佈通知,為加強和改進部門預算管理,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將建立完善預算評審機制,把預算評審實質性嵌入部門預算管理流程,切實提高預算編制的真實性、合理性、準確性。 去年8月,財政部黨組決定將投資評審中心更名為預算評審中心,並賦予其新的職責。讓專業的評審隊伍參與到預算管理中,廣泛利用社會技術力量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撐,對於有效解決目前預算管理中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將發揮積極作用。 中央部門每年申報的預算項目種類繁多,資金數額龐大,預算評審範圍如何確定?通知明確,預算評審的範圍,為財政部項目庫中擬納入年度預算安排的項目,以及預算執行中擬追加預算的項目。其中每年新增項目中,擬納入預算安排的重大項目、財政專項安排的基本建設項目、專業性強或技術複雜的項目優先納入預算評審範圍。 納入預算評審範圍的項目,各部門要根據評審意見確定項目支出預算安排,預算額度原則上不能高於評審建議數;建立預算評審激勵約束機制,對申報不實、預算審減率較高的部門,要根據審減額度直接扣減部門項目支出預算,並以此作為確定以後年度部門預算規模的參考依據。 這位負責人表示,預算評審中心將創新評審方式,加強仲介機構庫和專家庫建設,完善遴選、回避、信用和問責制度,拓寬利用社會仲介機構參與預算評審的範圍和途徑,充分發揮行業專家的作用,加強評審信息系統建設。(記者 李麗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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