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下旬到6月中旬,國務院部署開展了對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第二次大督查。同時,審計署也進行了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專門發出《關於對全國第二次大督查發現問題進行整改的通知》,要求有關地區和部門認真糾正,嚴肅整改,限期處理解決好存在的問題。整改通知要求整改的事項共有26項,首當其衝的就是閒置土地問題。 國務院督查發現,多地存在建設用地大量閒置的問題。有的地方2009年~2013年已供應的建設用地中,閒置土地總量佔當期年平均供應量的30%以上。而據國土資源部介紹,截至今年6月底,全國已處置閒置土地24.24萬畝,佔專項督查發現閒置土地總量的23%,其中動工建設12.96萬畝、收回10.28萬畝、置換1萬畝。 有地方供應土地3成閒置 在用地方面,國務院督查發現,多個地方存在建設用地大量閒置的問題。有的地方2009年~2013年已供應的建設用地中,閒置土地總量佔當期年平均供應量的28.6%,有的地方達30.5%。 談及造成土地閒置的原因,河北某地開發區相關負責人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各方面都有,很多企業前幾年就是為先圈地卡位,其實自己也不清楚到底要做什麼,期待坐等土地升值的,還有一種是企業自身資金鏈條出問題,導致土地閒置。” 其實從去年10月起,國土資源部就在全國開展了以清理批而未供和閒置土地為主要內容的節約集約用地專項督查。 據國土資源部介紹,根據節約集約用地專項督查結果,全國2009年至2013年已供應的建設用地中,存在閒置土地13718宗、105.27萬畝。 截至今年6月底,全國已處置閒置土地24.24萬畝,佔專項督查發現閒置土地總量的23%,其中動工建設12.96萬畝、收回10.28萬畝、置換1萬畝。 同時,土地督查發現,一些地方在閒置土地處置中行政不作為、整改進展比較緩慢;一些地方存在閒置土地原因認定不準、處置政策把握不準、上報數據不實等問題。 國土資源部官員今年曾表示,對已認定純屬企業原因的閒置土地,未發送收繳閒置費或收回使用權決定書的,加緊完成發送,已發送決定書的要加緊完成閒置費收繳或土地使用權的收回;嚴格落實土地利用動態巡查制度,進一步加強項目開工的實地核查,從源頭上防止産生新的閒置土地。 地方招商等“地”下鍋 對於土地閒置問題的處理,國務院此次動真格、出狠招。 據國土資源部介紹,年底前,對各省(區、市)閒置土地尚未處置完畢,即未開工、未收回或未置換的,將按面積收回或扣減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 在穩增長壓力加大的背景下,《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其實地方目前對收回閒置土地的著急程度不遜於中央。前述河北官員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由於京津冀協同發展的利好,園區並不愁招商,現在建設用地指標難拿,耕地紅線又被不斷強化,招商引資首先就需要考慮給入駐企業解決土地問題,“(收回閒置土地)我們比中央還急。” 他説,現在國土部門對各地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卡得都非常緊,耕地又實行嚴格的佔補平衡,很難從增量上做文章,就必須拿閒置土地開刀。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國土資源部將研究存量建設用地盤活與新增建設用地指標挂鉤機制。考慮在前3年或前5年批而未供的土地中,按一定比例設定存量土地盤活指令性計劃指標,並與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一併下達。 對超額完成盤活指標的,按超出比例在下一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分配時給予適當獎勵;對沒有完成盤活指標的,按未完成的比例相應扣減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增加盤活指令性計劃指標。 對於閒置土地,國土資源部要求,各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要在7月底前開展集中核查,對發現的問題進行督促糾正,並向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限期處置意見。10月底前,對處置整改不力的地區,要督促省級人民政府開展約談問責。 收回的土地怎麼辦?國土資源部明確要求“以用為先,促進閒置土地盤活利用”。要求對已收回的閒置土地,及時供應給穩增長和惠民生的建設項目。 同時,國土資源部要求推動閒置土地信息公開,地級及以上城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在官方網站開闢專欄,公佈本轄區已確認的、尚未處置完畢的閒置土地信息以及閒置原因,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記者 胡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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