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國企分類改革怎麼改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9-16 07:16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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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分類改革怎麼改(政策解讀)商業類、公益類國企,都要與市場經濟融合

《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明確今後將分類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國務院國資委15日召開黨委(擴大)會議,學習並部署落實《指導意見》。對於備受關注的分類改革,國務院國資委有關負責人介紹説,對國有企業進行分類,目的是為了解決國有企業普遍存在的目標多元、定位不清的問題,為了解決考核評價針對性不強的問題,同時也為了更好發揮國有資本的功能作用。 

  分兩類是考慮到企業功能的多重性、複雜性,分類宜粗不宜細

  據了解,國企分類,分一直是共識,但怎麼分,有著不同的理解和認識。此前,有的主張按照企業市場化程度分,分為壟斷性和競爭性;有的主張按照國有資本職能分,分為收益性和公益性;有的主張按照企業的産品服務分,分為一般競爭性、特定功能性、公共服務性等等。

  此次《指導意見》把國有企業分為商業類和公益類兩類。國資委有關負責人解釋説,之所以這樣分,一是充分考慮企業功能的多重性、複雜性,分類宜粗不宜細。二是充分考慮到企業所屬行業特點和發展趨勢,同時還要考慮國有企業現在大部分都是混業經營的,要看主業、看發展。三是充分考慮企業不同發展階段的特點,在相對穩定的基礎上對企業功能定位進行動態調整。四是充分考慮各地不同發展實際,在遵循國家統一分類思路原則的前提下,允許各地結合實際,劃分並動態調整本地國有企業功能類別。

  總體上看,目前國有企業已經進入了資本資産化、股權多元化的發展階段。全國國有企業改制面達78%,中央企業及其所屬子企業改制面從2003年的30%提高到2014年的85%以上。截至2014年末,國有控股上市公司達1075家,其中,中央企業控股的上市公司376家;中央企業資産總額的54.9%、凈資産的49.5%、營業收入的59.8%、利潤總額的65.7%,都集中在上市公司。

  商業類企業、公益類企業,都是獨立市場主體,都要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統一

  國有企業今後分為商業類和公益類後,有哪些具體的不同?

  國資委有關負責人介紹説,無論是商業類企業還是公益類企業,都是獨立市場主體,都要與市場經濟相融合,都要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和企業發展規律,都要服從國家戰略,都要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有機統一。

  兩類企業主要不同之處在於:其一,從發展目標看,商業類企業以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放大國有資本功能、實現國有資産保值增值為主要目標;公益類企業以保障民生、服務社會、提供公共産品和服務為主要目標。其二,從改革要求看,商業類企業可以實行國有全資,也可以實行國有控股或國有參股;公益類企業可以採取國有獨資形式,具備條件的也可以推行投資主體多元化,還可以通過購買服務、特許經營、委託代理等方式,鼓勵非國有企業參與經營。三是從考核重點看,對商業類企業,重點考核經營業績指標、國有資産保值增值和市場競爭能力;對公益類企業,重點考核成本控制、産品服務質量、營運效率和保障能力,根據企業不同特點有區別地考核經營業績指標和國有資産保值增值情況,考核中要引入社會評價。

  混業經營的商業類國企,根據主業性質推進改革

  目前多數國有企業是混業經營,分類改革怎麼改?依據《指導意見》,主業處於充分競爭行業和領域的商業類國有企業,原則上都要實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積極引入其他國有資本或各類非國有資本實現股權多元化,國有資本可以絕對控股、相對控股,也可以參股,並著力推進整體上市。

  主業處於關係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主要承擔重大專項任務的商業類國有企業,將保持國有資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國有資本參股。對自然壟斷行業,實行以政企分開、政資分開、特許經營、政府監管為主要內容的改革,根據不同行業特點實行網運分開、放開競爭性業務,促進公共資源配置市場化;對需要實行國有全資的企業,也要積極引入其他國有資本實行股權多元化;對特殊業務和競爭性業務實行業務板塊有效分離,獨立運作、獨立核算。

  國資委有關負責人15日還表示,今年前8個月,中央企業主業經營保持穩定,穩增長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但面臨的任務也很艱巨。中央企業要抓住《指導意見》出臺這一重大機遇,大力推進穩增長,發揮好國家隊作用,努力完成今年的目標任務。此外,國資委也將搞好整體謀劃,制定切實可行的方案,確保改革始終沿著正確的方向前進,確保各項改革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實,確保改革目標如期實現。(記者 白天亮)

責任編輯: 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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