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貨幣補償的基礎上,湖北省宜昌市搭建交易平臺,吸引商品房自願“入夥”,一方面拓寬安置房來源,讓棚改戶有更多自主選擇空間,另一方面還能幫其砍價,讓棚改戶儘早儘量好地搬入新居,無疑是種值得關注的有益嘗試。 而這種新法子如要健康持續地發揮作用,靠政府一聲令下是行不通的,需要調動各方的積極性,即在市場環境下每一方都作出自願而理性的決策。換句話説,如果開發商只“割肉”讓利,沒甜頭,或者政府部門為此大包大攬,都難以為繼。 在宜昌的例子裏,開發商把商品房賣給棚改戶的動力在於加快成本回收,解決工程款等燃眉之急;政府的動力在於,相比重新建安置房,這樣的方式效率更高,成本更低,矛盾也更少;而對棚改戶的好處比較明顯,交房快,價格低,基礎設施完備。“去庫存”變成了自然而然的客觀結果。 能夠形成三方的良性互動,實屬不易。也有人提出,政府建好平臺後,能否以購買服務的方式將平臺交與市場專業主體來經營,自身只起到監督作用?還有人提出,選擇什麼區位的房源和如何定價,都容易滋生腐敗,如何防範權力尋租?希望這些聲音,都能夠促使政府部門多想多試,讓制度設計更完善。(蔣雪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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