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學者聊“雙創”:全球科技創新生態十大變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6-02-17 17:36 來源: 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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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過去的印象中,科學家往往是白髮蒼蒼的老者形象,他很有想法,很有想象力,動手能力也很強。比如愛迪生,為了做一個燈泡,一次次地試驗材質,試出來了,燈泡也就做出來了;然後是籌錢、辦工廠、商業化、賺錢,然後再打官司,最後把錢都賠進去,一輩子就這樣過去了。

然而在今天,科學家憑興趣搞創造的時代已經過去了。首先,從美國的科研與商業現象來看,做科研的科學家往往是在學校的科學家。過去,他們在聯邦政府的資助下所做的科研專利並不能獲得商業化的應用。然而,1980年,美國國會通過了《拜杜法案》後,曾經的那些沉睡的被“束之高閣”的專利技術,逐漸通過工業化進入商業應用。

其次,市場化的需求一端,也在牽引著科學家的精力與興趣。相關企業會邀請科學家到企業工作,再把問題帶回實驗室裏,讓科研與生産相互配合,使得創新不再是盲目的,不再是憑興趣的,而是目標非常明確,非常具有針對性的。資本、決策、判斷與需求的牽引融為一體,每一項創新研究的背後都與市場需求的驅動密不可分。“發明創新”不再是一個人靈機一動的創造,創新産品都不是偶然出現的,而是經過大量努力,通過商業化驅動進行的科研創造。

科學家包辦的時代已經過去了。大家知道,發明創造CDMA技術的是一位女明星,因為找不到合適的商業化路徑,最後只能夠繼續做女明星,無法成為靠科學發明致富的企業家。

第三,在商業化産品以後,科學家佔大頭的時代也過去了。從當下的數據來看,從發明到産品,發明專利僅佔産品收成的百分之二;而每一元錢的科研成果背後要有一百元錢的商業推動才能付諸實現,轉化為商業化的産品。

第四,依靠一套企業治理結構完成整個商業化鏈條的時代也過去了。靠一套公司治理的方式就把産品從無到有,從一個理念,一個科學的想法變成一個時代的産品,進而完成商業鏈條的時代也過去了。科學家的佔比在慢慢稀釋,原來的公司體制和治理結構處在一個動態變化過程中,這也是一個需要動態摸索的過程。如何讓科學家心甘情願地接受一個股權比例低得多、但絕對收入大得多的結果,是一個動態摸索的過程。從這一點看,中國的企業家,中國的投資家應該儘早走到國外去,儘早發現這些商業機會,“早一點走出去,早一點看清楚”。

第五,靠財務投資坐享其成的時代過去了。僅僅投錢就想坐收所有漁利的時代過去了。見到一個技術,把錢投進去,當然會長大。但是,可以長多大?這是投資人自己努力的結果,早期投入的人有一份責任,自己是一個自變量,為了使它可以長得更大,我們需要有戰略眼光的投資,因為戰略投資可以幫助我們,幫助這些科技發明,重新定義其盈利空間,重新定義盈利的分配方式,讓它有一個更大的生長空間。

第六,僅僅靠細化的創新時代也已經過去了。比如治病,我們今天的想法是發明針對疾病的藥物,但將來可能是通過基因技術來預防和治療疾病。比如教育,我們今天的想法是,如何把課程講得更細緻,讓同學把書背全。但再過一些年,教育方式發生了改變,不是這樣教書了,那時學生所需要的知識與方法不再是我們今天所講授的了。因此,在創新時代,我們要靠全新的技術,這同樣需要走出去看。

第七,靠法律來保護知識産權的時代過去了。我們在美國參觀了一個企業,叫做1366,這個公司的名字不起眼,他們所做的産品是太陽能硅片。傳統的硅片就是一大片硅,用金剛石像切豆腐一樣切割。在切割的過程當中會有很多廢料,這個公司有一項核心技術可減少或利用這些廢料。這個技術如果僅僅靠法律保護,將來誰偷走這個技術就上法庭打官司,這是沒有用的。我們需要的是一個平臺,一個生態來保護這些專利技術,這一點需要國家的政策支持。

第八,僅僅靠燃料加工的時代過去了。在過去,我們中國人只管製作,處在製造業的較低層次。但今天,在“積木式創新”的浪潮中,中國自己的優勢應當被把握和發揮:我們能夠發明創造,我們有一個巨大的市場。整個發明創造的過程,所謂“創新”的過程,我們不僅僅承擔燃料加工的角色,我們還可以進行技術創新,進行應用創新。

第九,依靠簡單模倣的時代也結束了。在全球化時代,依靠簡單模倣已經無法生存了。因為信息不對稱的障礙已經基本上被消除了,別人有什麼我們都知道,我們做什麼人家也知道。所以,我們必須早一點出去看,避免重復,避免閉門造車,要早一點出去了解國外的發展情況。

第十,靠政府主導的時代同樣過去了。從前,我們發現一個好的産業,就依靠政府來牽引發展。但我們看一下今天美國的創新企業,那些在做驚天動地發明創造的企業,往往都是在毫不起眼的地方默默工作著。這些企業有兩個特點,一是它開始的時候很小,二是它長得很快。它很小的時候,政府看不到它;它長得太快,政府來不及反應。所以,我們的建議:一讓資本來識別,讓資本來牽引,因為他們用自己的真金白銀來投資,他們更敏銳;二是讓企業家來主打,因為中國具有應用創新的優勢和製造業的優勢,最適合進行大規模量産;三是讓政府來消除障礙,深化供給側改革,那就是降低稅收、削減管制、以及促進企業家創新。(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教授、北京大學法律經濟學研究中心聯席主任 薛兆豐

責任編輯: 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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