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必須嚴格執行,對超排偷排者必須嚴厲打擊,對姑息縱容者必須嚴肅追究。”連日來,政府工作報告對環境執法的表述,成為代表、委員們熱議的話題。 “嚴”應是環境執法的主基調。環境執法能否真正“硬”起來,一向為公眾所關心。環保領域“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環保執法難”的難題長期存在。明確政府對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職責,完善生態保護紅線、污染物總量控制等制度,確立“黑名單”、按日計罰等處罰規則,這是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給出的法律良方。 徒法不足以自行。有了“裝上鋼牙”的環境保護法,關鍵還是要看落實。實行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這是生態文明建設的堅強保障。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實施一年來,一批超排偷排的違法企業被查處,一批心存僥倖的違法企業經營者付出了沉重代價。可以説,環保嚴格執法所帶來的威懾力正在形成。 也要看到,現實中,有的違法排污企業之所以敢肆無忌憚,公開跟環保部門叫板,固然有企業執迷不悟、慣性思維在作怪,但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在部分領域和地區的治理手段偏軟,少數政府部門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現象仍然存在。應該説,這種現象的産生與環保領域長期以來的地方保護主義及環保執法不嚴有著莫大關聯。 違法必受罰。環境執法要能“硬”起來,環境主管部門必須嚴格履職。對於環評不達標等違法違規行為,環保部門不能僅僅是下整改通知書、開罰單簡單了事,還要加大力度監督查改落實情況,杜絕“無效執法”。同時,環保部門也應該加強自身能力建設,增強環境執法的底氣。 當前,經濟面臨較大下行壓力。環境執法也因此面臨著更高要求和更嚴峻挑戰。應該認識到,在探索經濟發展與環境改善雙贏之路的過程中,嚴格執法應成為環境治理的撒手锏。與此同時,環境治理千頭萬緒,還需要樹立齊抓共管、協同治理的意識。只有上下齊心,嚴字當頭,才能形成環境執法的強大合力。(李萬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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