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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辦“放大招”:變“群眾跑腿”為“信息跑路”

2016-04-26 17:57 來源: 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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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開展信息惠民試點實施方案》。《方案》提出,將通過兩年左右時間,在試點地區實現“一號一窗一網”目標,服務流程顯著優化,服務模式更加多元,服務渠道更為暢通,群眾辦事滿意度顯著提升。

有關專家在接受中國經濟網記者採訪時表示,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有利於促進部門間信息共享,變“群眾跑腿”為“信息跑路”,變“群眾來回跑”為“部門協同辦”,變被動服務為主動服務。這既是我國“互聯網+”戰略的延伸,也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服務型政府的必然趨勢和要求。

提供便民高效的政務服務

近年來,各地區各部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和要求,積極探索創新,不斷改進政務服務。

不過,困擾基層群眾的“辦證多、辦事難”現象仍然大量存在,造成群眾重復提交辦事材料、往返跑腿,給群眾辦事創業帶來諸多不便。

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産業與規劃研究所所長胡堅波告訴中國經濟網記者,當前,我國在政務服務領域既面臨隨著社會發展和生活水平提高,群眾政務服務訴求多樣化、服務個性化、方式便利化的新形勢,又迫切需要有效破解群眾辦事“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辦證多、辦證難”、“推諉扯皮、循環證明”等老問題。

“國家亟需依託新手段、新思維、新方式來構建現代政務服務體系,優化提升政府公共服務水平和行政效能,為群眾提供規範有序、公開透明、便民高效的政務服務,增進民生福祉,推動政府職能轉變、建設法治整合和服務型政府。”胡堅波説。

《方案》指出,適應新的形勢和要求,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服務型政府,亟需進一步加大力度總結和推廣試點區域的成功經驗,借鑒發達國家依託公民號、社會安全號等開展面向公民社保、醫療、養老、納稅、信用等“一號”管理服務的經驗,加快推進部門間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簡化群眾辦事環節、提升政府行政效能、暢通政務服務渠道,著力構建方便快捷、公平普惠、優質高效的政務服務體系。

“‘互聯網+政務服務’不僅給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模式帶來了革命性的影響,還能夠有效地促進政府職能的轉變,加快簡政放權的步伐。”國家信息化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寧家駿表示,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是解決群眾辦事涉及的“辦證多、辦事難”現象,解決政府部門“信息不共享、信息難共享”等問題的有效途徑,這是適應新的形勢和要求,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服務型政府的必由之路。

兩年左右實現“一號一窗一網”

《方案》明確,將以覆蓋各省(區、市)的80個信息惠民國家試點城市為試點單位,按照“兩年兩步走”的思路,統籌設計、穩步推進,力爭通過兩年左右時間,在試點地區實現“一號一窗一網”目標,服務流程顯著優化,服務模式更加多元,服務渠道更為暢通,群眾辦事滿意度顯著提升。

其中,“一號”申請要充分發揮公民身份號碼作為公民唯一的、終身不變的身份代碼作用,以公民身份號碼作為唯一標識,建成電子證照庫,實現群眾辦事“一號”申請,避免重復提交辦事材料、證明和證件等。“一窗”受理要整合構建綜合政務服務窗口,建立統一的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和政務服務信息系統,實現政務服務事項“一窗”受理,就近能辦、同城通辦、異地可辦。“一網”通辦要建成網上統一身份認證體系,推進群眾網上辦事“一次認證、多點互聯”,實現多渠道服務的“一網”通辦,大幅提高政務服務的便捷性。

“‘一號一窗一網’是以信息共享支撐提高行政效能、方便群眾辦事創業的具體舉措”胡堅波説,在實際實施中,要堅持問題導向、統籌考慮,堅持“綜合施策、標本兼治”的原則,一方面要推進辦事依法依規,善於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規範公共服務事項辦理程序,推進公共服務制度化、規範化;另一方面要推進信息公開透明,全面公開公共服務事項,實現辦事全過程公開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切實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務求在“簡環節、優流程、轉作風”方面取得突破性進展,為“三個一”全面實施掃清障礙,確保高效推進。

合力提升信息服務水平

根據《方案》,到2016年,試點城市內部要基本實現政務服務事項“一號申請、一窗受理、一網通辦”。到2017年,基於信息資源互通共享,要初步實現各試點城市間政務服務跨區域、跨層級、跨部門“一號申請、一窗受理、一網通辦”,基本公共服務事項80%以上可在網上辦理。

寧家駿指出,開展“互聯網+政務服務”,具有艱巨性、複雜性和必須協調解決業務流程優化、管理模式創新、體制機制和部門利益調整等難題,必須切實建立各有關部門分工明確、相互配合的工作機制,以及權責對稱、目標清晰的考核機制,要注重建立部門間權責對等的合作模式,調動各方的主動性與積極性,促進多部門合力提升信息服務水平。

寧家俊建議,各地應根據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實現建設目標的具體步驟和工作計劃,細化並落實各項創建任務和保障措施,組織推動重點工程建設,研究解決創建工作中的矛盾和問題,將創建工作落到實處,並不斷提煉提升試點成果,形成示範推廣機制。

“在實際實施中,勢必面臨一系列法規制度、體制機制、部門利益、信息安全等方面障礙、束縛與挑戰。”胡堅波表示,《方案》已經中明確提出了保障措施,各地、各部門還需要繼續深入研究,形成切實可行、具備實際操作的細化方案。

例如,在“一號”中提出“在群眾業務辦理過程中,通過公民身份號碼,直接查詢所需的電子證照和相關信息,作為群眾辦事的材料依據,避免材料重復提交”,需要各地區、各部門應對現行管理制度和規範性文件中與新流程不相適應的條款進行修訂,消除推行“一號”的制度障礙。(記者 林火燦)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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