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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解讀《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

2017-01-12 17:33 來源: 國土資源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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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政務公開倒逼源頭治理
——部辦公廳負責人解讀《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

政務公開是保障公民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加強對公共權力制約與監督的一項制度安排。新形勢下,政務公開已成為建設法治政府的一項基礎性工作。

日前,國土資源部印發《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從指導思想、任務目標、貫徹措施、工作機制、考核監督等方面,全面部署推進國土資源政務公開工作。部辦公廳有關負責人就《實施意見》進行了解讀。

“公開”暴露的問題須從“公開”解決

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要求政府治理必須實現法治化、規範化、民主化;國家治理能力的現代化,要求改變政府獨攬權力於一身的權力運行模式,實現政府與人民多方協作治理社會公共事務的新模式和新格局。實現上述目標,全面推進政務公開、打造更加開放的政府,是必然的選擇。

國土資源部黨組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國土資源部于2016年成立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加強了政務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和頂層設計。在制度機制建設層面,制定了《國土資源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範》,建立了公開保密審查、重大疑難複雜問題會商、依申請公開向主動公開轉化等一系列工作機制,並持續推進徵地信息公開、地質災害預警預報信息發佈、土地市場和礦業權出讓轉讓信息集成公開等,積極回應社會關切。

然而相較于形勢發展對政務公開的要求,當前國土資源政務公開工作仍面臨較大的差距。面對近年持續高位、數量劇增的信息公開申請及其引發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國土資源部門感到壓力很大。究其原因,有認識不到位、制度規範不完善、工作力度和水平有待提高、公開實效不理想等方面的問題,也有主觀上不願公開、不敢公開、不會公開的原因,亟需深刻總結、改進完善。

“公開”暴露的問題,須從“公開”解決。姜大明部長指出“全面推進政務公開是化解當前國土資源各類矛盾的源頭治理之策”。《實施意見》中明確提出,公開透明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徵。全面推進政務公開,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對於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增強政府公信力執行力,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具有重要意義,也是化解當前國土資源各類矛盾,維護群眾合法權益,提升國土資源法治水平的重要舉措。

《實施意見》明確了公開的指導思想,就是要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關注關切,緊緊圍繞國土資源中心工作,推行“互聯網+政務”,推進國土資源行政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推動國土資源部門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以公開促落實,以公開促規範,以公開促服務,促進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和服務型政府建設。

細化政務公開標準  確保“五公開”落到實處

《實施意見》細化了國土資源政務公開的工作標準,對於如何落實“五公開”、如何推進國土資源重點信息公開,明確了剛性要求。

《實施意見》提出要實行重大決策預公開制度,凡涉及群眾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點工程項目,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在決策前應向社會公佈決策草案、決策依據;要全面推行國土資源管理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公開工作,建立健全清單動態調整機制;要建立健全國土資源重大決策跟蹤反饋和評估制度,運用第三方評估、專業機構鑒定、社情民意調查等多種方式,科學評價政策落實效果。

《實施意見》明確,將“五公開”要求落實到公文辦理程序和會議辦理程序,建立健全主動公開目錄和負面清單。還提出了剛性指標,涉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政務輿情,最遲要在5小時內發佈權威信息,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佈會,確保不失聲、不缺位。要求加強地質災害等國土資源領域突發事件信息發佈,明確負責處置的地方國土資源部門是信息發佈第一責任人,要快速反應、及時發聲。

這些細化規定,為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落實公開要求,提供了明確指引,無疑將有助於進一步擴大和提升主動公開質量。

構建立體式開放格局 確保公眾參與

根據《實施意見》要求,國土資源部將實施數據清單管理,穩步推進國土資源數據共享開放;國土資源重大政策文件,國土資源部門要作為“第一解讀人和責任人”進行權威解讀;要積極探索公眾參與新模式,提高國土資源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務響應速度;要建立健全國土資源政務輿情收集、研判、處置和回應機制,回應社會關切;要發揮媒體作用,引領社會輿論。

從數據開放、政策解讀,到擴大公眾參與、回應社會關切,環環相扣,《實施意見》從實務操作層面構建起了“立體式”、“大公開”的國土資源政務公開工作新格局,要求各級國土資源部門不僅要實現國土資源數據共享開放,還要通過解讀等手段讓社會公眾查得著、看得到、聽得懂,更要通過搭建政民互動平臺,問政於民、問需於民、問計於民。政務公開,作為國土資源部門依法行政的必選動作,不能“公開了之”,而要善始善終、善作善成,更加注重政務公開的質量和效果。

健全工作機制 確保政務公開積極有序

政務公開面臨來自外界客觀的壓力和政府部門內部的抵觸,必須輔以有效的組織和機制保障。為此,《實施意見》強調,要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國土資源部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加強組織協調,明確政務公開工作主管部門,配齊配強專職工作人員,特別強調領導幹部要帶頭宣講政策,遇到重大突發事件、重要社會關切等,主要負責人要帶頭接受媒體採訪、表明立場態度。

《實施意見》還特別強調了考核監督機制,把政務公開納入績效考核體系,政務公開工作分值權重不應低於4%。強化激勵和問責,對政務公開落實好的,予以表彰;對公開工作落實不到位的,予以通報批評;對違反政務公開有關規定、不履行公開義務或公開不應當公開事項,並造成嚴重影響的,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為改變政府機關自我評價自説自話的狀況,《實施意見》鼓勵支持第三方機構對國土資源政務公開質量和效果進行獨立公正的評估,

《實施意見》強調要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按照國辦在全國選取100個縣(市、區)作為試點單位的總體安排,圍繞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徵地補償、宅基地審批等群眾關切信息,積極做好“五公開”標準化規範化試點工作,組織開展國土資源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試點,總結形成基層國土資源政務公開標準規範。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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