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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讓社會資本活起來

2017-06-09 07:17 來源: 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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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農業部日前聯合印發《關於深入推進農業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提出中國將在6大重點板塊推進農業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

私營企業、民營資本和政府進行合作,參與公共基礎設施建設,被稱為“PPP模式”(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近年來,中國政府大力推廣PPP模式,政府和社會資本的合作正逐步走向深入。

引導投資 利益共享

根據意見,中國政府將重點引導和鼓勵社會資本參與農業綠色發展、高標準農田建設、現代農業産業園、田園綜合體、農産品物流與交易平臺、“互聯網+”現代農業等6個領域的農業公共産品和服務供給。

北京中建政研集團專家委員會委員馬海順表示,這6大領域代表著中國農業現代化的發展方向,以PPP模式來引導社會資本投向,可以實現參與各方的利益共享,風險分擔。

制度完善 成效初顯

近年來,中國政府大力推廣PPP模式。財政部會同相關部門印發了在市政公用、水污染防治、收費公路和公共租賃住房領域推廣PPP模式的實施意見。梳理各個地方推出的PPP示範項目也發現,今年以來,各地PPP項目已開始加速落地。例如,今年5月成功簽約的宜(賓)攀(枝花)沿江高速公路項目總投資約826億元,由兩家企業組成的聯合體投資,並採用“BOT(建設—經營—轉讓)+政府補助”模式建設。

北京商業經濟學會常務副會長賴陽認為,PPP模式的資金籌集方式來自作為第三方的社會資本,一方面減少了政府財政負擔;另一方面,社會資本會根據市場收益進行投資,對項目的評估、投資、決策更嚴謹,資金運用效率也更高。

定位清晰 防範風險

意見明確,政府可以參股項目公司,但應保障項目公司的經營獨立性和風險隔離功能;同時嚴禁政府通過回購安排、承諾固定回報等方式進行變相舉債。

“這意味著政府要厘清自身職能和市場的邊界,既要保證知情權,又要防止角色越位。”馬海順在其與北京中建政研集團董事長梁艦共同編寫的《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一書中建議,要加強政策宣傳和PPP基礎教育,注重信息公開和諮詢服務,讓更多參與方理解清楚PPP模式的適用邊界與內涵;同時要嚴格防範政府兜底項目建設和運營風險。

對於未來如何在更廣範圍內推進PPP模式,賴陽表示,政府應該進一步讓民營資本發揮活力,讓企業獲得回報,但又不能急於求成。“如果有的項目難以吸引社會資本,政府需要思考如何進一步減少社會資本的投資風險,用更靈活方式推出更多項目。”(記者 彭訓文)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任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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