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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養老服務業多層次多樣化發展

2017-07-05 12:57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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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養老服務業多層次多樣化發展
稅延型養老險試點即將落地

養老“三支柱”失衡,亟待補齊“商業養老”短板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發展商業養老保險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部署推動商業養老保險發展工作。中國保監會副主席黃洪就該《意見》做出解讀。

《意見》提出,到2020年,商業養老保險成為個人和家庭商業養老保障計劃的主要承擔者、企業發起的商業養老保障計劃的重要提供者、社會養老保障市場化運作的積極參與者、養老服務業健康發展的有力促進者、金融安全和經濟增長的穩定支持者。

黃洪表示,這是首次將發展商業養老保險置於“國家戰略”的高度提出。出臺這一文件的背景,是我國養老保障體系中政府基本養老、企業年金、個人商業養老的“三支柱”不平衡。

“大力發展商業養老保險是為一支柱基本養老保險做補充、為二支柱企業年金補短板,提高民眾退休後養老保障水平的必然要求。目前主要發達國家養老金整體替代率水平約為75%,我國三支柱合計替代率水平距發達國家平均水平還有一定差距,特別是個人商業養老保險的替代率水平不足1%,遠遠不能滿足民眾的養老需求。”黃洪表示。

“數據顯示,2016年具備養老功能的人身保險保費收入為8600億元,其中退休後分期領取的養老年金保險保費收入為1500億元,僅佔人身險保費收入的4.4%;而在美國、英國、加拿大等國,這個數字超過35%。”黃洪認為,目前在基本養老保險替代率難以再提高,企業年金難以覆蓋到大量中小企業職工以及靈活就業、彈性就業等新型就業人員的背景下,大力發展商業養老保險這個“短板”,可以通過商業養老保險這種市場化、門檻低、靈活度高的個人商業養老方式,提高民眾退休後的養老保障水平。

釋放保險業活力,以專業優勢打造養老全産業鏈

《意見》明確,鼓勵支持商業保險機構開發多樣化商業養老保險産品,積極參與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為個人和家庭提供個性化、差異化養老保障,推動商業保險機構提供企業(職業)年金計劃等産品和服務;鼓勵商業保險機構投資養老服務産業,為養老機構提供風險保障服務,建立完善老年人綜合養老保障計劃;發揮商業養老保險資金長期投資優勢,促進商業養老保險資金與資本市場協調發展,審慎開展境外投資業務。

黃洪表示,在提供養老資金保障方面,商業養老保險相較銀行儲蓄、公募基金等具有獨特優勢。銀行儲蓄到期後只能轉存,而商業養老保險存續期長達數十年,一直伴隨到投保人生命終結。此外二者計息方式不同,銀行儲蓄是單利計息,商業養老保險是複利計息,總體看銀行儲蓄利率低於商業養老保險定價利率。此外,商業養老保險還具有互助共濟的功能,投保人因意外身故可以獲得多倍保額的資金返還。

商業養老保險與公募基金相比,鎖定期限更長、收益更穩定。在領取方式上,公募基金基本為一次性領取,商業養老保險規定投保人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後才能分期領取,並可長期直至終身領取,能夠確保資金真正用於退休後的長期養老。

“未來保險應精耕細作,挖掘商業養老保險這些不可替代的優勢。”黃洪表示,在第一支柱領域,鼓勵依規有序參與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促進基金保值增值。在第二支柱領域,將支持商業保險機構參與企業(職業)年金基金管理,提供多樣化養老保障選擇。在第三支柱領域,將支持商業保險機構大力發展安全性高、保障性強、滿足長期或終身領取要求的商業養老年金保險,積極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

根據《意見》,未來保險機構除了可以大力發展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老年人長期護理保險、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等適老性強的商業保險,完善保單貸款、多樣化養老金支付形式等配套金融服務,還可以直接投資養老服務産業,興辦養老機構,參與養老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黃洪認為,這是在鼓勵保險業提供包括“資金給付”和“養老照料”的一攬子綜合服務,能進一步發揮商業保險專業優勢,打造養老服務全産業鏈。

“稅延險”要透明經營、穩健運營,確保百姓利益不受損

《意見》明確,將落實好國家支持現代保險服務業和養老服務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對商業保險機構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險保費收入免徵增值稅。2017年年底前啟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研究制定商業保險機構參與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運營的相關政策。

黃洪表示,從國際經驗看,商業養老保險的發展離不開國家的政策支持特別是財稅方面的政策支持,期待相關政策的細則及早落地。

對於目前社會各界關注的“稅延險”試點,他表示,産品將秉持“收益保證、長期鎖定、終身領取、互助共濟”的設計原則。老百姓的投保繳費、産品收益、保險公司的收費等信息清晰透明,可隨時查詢,防止銷售誤導。老百姓可在符合條件的保險公司中自主選擇産品,也可在不同公司之間轉移産品。

保險資金是老百姓的“養命錢”。黃洪表示,確保資金安全,是産品設計的底線,要確保老百姓養老資金保值及取得合理回報。“接下來要力爭在《保險法》修改中體現商業養老保險資金安全穩健運營的要求,完善現行保險資金運用規則,逐步建立商業養老保險資金運用相對獨立的監管制度體系。一是明確對於競爭性行業、高風險行業、不確定領域,商業養老保險資金不宜進入。二是細化商業養老保險資金重點投資領域的業務規則。三是為商業養老保險資金服務國家戰略、投資重大項目、支持民生工程建設提供綠色通道和優先支持。”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白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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