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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將出臺措施進一步激發民間有效投資活力

2017-07-28 23:1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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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7月28日電(記者 安蓓)28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進一步激發民間有效投資活力措施,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會議確定了進一步激發民間有效投資活力的措施——

一是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抓緊精簡合併投資項目報建審批,各地各部門要逐項梳理核查已報審的民間投資項目,限時辦結。

二是鼓勵民營企業參與“中國製造2025”、現代農業、企業技改等重點項目。建立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合理回報機制,鼓勵民間資本採取多種方式參與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建設。

三是完善民營企業信用評級制度,優化授信管理,豐富循環貸款等金融産品,嚴禁金融機構貸款附加條件。鼓勵各地設立信貸風險補償基金等,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科技創新企業的支持。加強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監管,降低企業經營成本。

四是開展政務失信專項治理,各地要嚴格兌現合法合規的政策承諾,對拒不履行承諾、嚴重損害企業合法權益的要依法依規追責。

“這些措施主要是針對當前民間投資面臨的重點難點問題,有利於進一步激發民間有效投資活力。”國家發展改革委投資司副司長韓志峰説。

民間投資佔全社會投資的比重約為60%,創造了80%左右的社會就業,堪稱增強經濟內生動力的“發動機”。今年以來,我國投資結構持續優化,製造業投資、民間投資增速回升。上半年,民間投資同比增長7.2%,增速比1至5月份提高0.4個百分點,比去年同期提高4.4個百分點。

但與此同時,民間投資仍然面臨營商環境有待進一步提升、“新官不理舊賬”等政務失信行為仍然存在、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參與規模有待擴大、融資難融資貴、工業民間投資增速較慢等問題。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數據,今年上半年工業民間投資增長5.1%,增速比1至5月份提高0.8個百分點,但仍慢于整體民間投資增速。

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李毅中説,當前一些民間投資支持政策仍處於“懸空”“梗阻”狀態,建議相關部門在制定細則、辦法、方案時不要打折,不要拖延推諉,同時要全面清理修訂不合時宜的法規制度,避免出現“制度打架”。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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