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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浙江省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2017-08-21 10:33 來源: 浙江省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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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
浙江省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
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浙政辦發〔2017〕82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浙江省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 年 8 月 3 日

(此件公開發佈)


浙江省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為加快法治政府、服務型政府建設,提高行政效能,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全面推進我省基層政務公開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開展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42號)要求,就我省開展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試點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的決策部署,以及我省加快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圍繞權力運行全流程、政務服務全過程,充分運用“標準化 + 政務公開”,立足試點探索,積極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全面提升基層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水平。

(二)基本原則。

堅持需求導向。圍繞徵地補償、拆遷安置、保障性住房、農村危房改造、扶貧救災、市政服務、公共資源交易、義務教育等8個試點領域,全面梳理公開事項,認真細化公開內容,切實提高基層政務公開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堅持標準引領。基於先進地區管理經驗,開展“標準化+基層政務公開”課題研究,探索建立基層政務公開標準體系,根據實際情況定期調整、更新和完善

堅持服務基層。立足基層群眾的實際需求,圍繞試點領域,積極探索便捷的公開方式,讓廣大群眾看得到、聽得懂、易獲取,使試點成果真正惠及人民群眾。

堅持點面結合。試點縣(市、區)結合實際先行先試,及時總結,形成經驗模式後,以點帶面、逐步推開,鞏固和提升試點工作取得的成效。

(三)工作目標。2018年8月底前,總結試點工作經驗做法,形成可複製、可推廣、可考核的基層政務公開標準體系和規範,為全國基層政務公開提供“浙江經驗”“浙江標準”。

二、試點範圍

根據國辦發〔2017〕42號文件要求,杭州市拱墅區、寧波市江北區、溫州市甌海區、嘉善縣、義烏市、江山市、臨海市等7個縣(市、區)重點圍繞8個試點領域,結合“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開展基層政務公開試點工作。承擔試點任務的縣(市、區)在做好試點工作的同時,可結合實際適當增加試點內容。未納入試點的縣(市、區),可參照本方案自行組織開展試點工作。

三、工作任務

省級有關部門和承擔試點任務的縣(市、區)政府要按照本方案確定的試點範圍認真組織實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厘清事項。

要對試點範圍涉及的公開事項,依據權責清單和公共服務事項進行全面梳理,並按條目方式逐項細化分類,確保公開事項分類科學、名稱規範、指向明確。在梳理細化基礎上,逐項確定每個具體事項的公開標準,應包括公開事項的名稱、依據以及應公開的內容、主體、時限、方式等要素。

(二)規範流程。

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推進“五公開”的要求,全面梳理和優化政務公開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機制,推動發布、解讀、回應有序銜接,實現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全過程公開。

(三)實施標準。

承擔試點任務的縣(市、區)政府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當地實際情況,根據省級有關部門指導編制的標準體系和核心標準(試行),編制試點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並全面實施,及時總結完善。省級有關部門要對試點縣(市、區)編制標準和實施工作進行具體指導,並根據各試點縣(市、區)的試點情況,完善全省試點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和規範。

(四)拓展渠道。

積極探索拓展政務公開渠道,加快推進政務公開平臺標準化規範化。按照政府門戶網站和浙江政務服務網的建設管理要求,加強網站內容的建設和管理,充分發揮政府網站信息公開第一平臺作用。根據基層實際情況,綜合利用政務新媒體、廣播、電視、報紙、公示欄等載體和辦事大廳、便民服務窗口等場所,多渠道發佈政務信息,方便群眾查詢或獲取。

四、進度安排

(一)制定實施方案。圍繞省級有關部門指導編制的標準體係和核心標準(試行),承擔試點任務的縣(市、區)政府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細化任務措施,于2017年8月20日前報送省政府辦公廳。

(二)全面組織實施。承擔試點任務的縣(市、區)政府要按照實施方案,有力有序開展試點,並及時總結試點經驗。試點工作為期1年,2018年7月底前完成試點各項任務。

(三)完善改進標準。省級有關部門要針對標準實施中發現的問題,不斷改進、完善各試點領域的標準和規範,2018年7月底前形成可複製、可推廣、可考核的基層政務公開標準體系和規範。

(四)組織驗收總結。2018年8月,省政府辦公廳組織對試點

工作評估驗收,評價試點成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的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要發揮統籌協調作用,及時研究解決試點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確保試點工作順利開展、取得實效。承擔試點任務的縣(市、區)政府要高度重

視,主要領導親自挂帥,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加強工作力量和經費保障。省級有關部門要加強對試點工作的指導和支持,省質監局要及時會同省級有關部門和試點縣(市、區)政府做好試點領域標準的制訂、發佈、宣貫、實施全流程指導協調。

(二)健全工作機制。建立試點工作推進機制,試點縣(市、區)和省級有關部門每季度報送試點工作進展情況,切實推動工作落實。加強工作交流,在省政府門戶網站開設“基層政務公開規範化標準化試點”專欄,集中展示試點工作的好經驗好做法。試點縣(市、區)和省級有關部門要加強相互之間和與其他省(區、市)的交流學習,提高我省試點工作的水平。

(三)鼓勵探索創新。試點縣(市、區)要結合我省加快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充分發揮“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作用,創新工作機制和方式方法,深入推進“五公開”和政策解讀、回應關切、公眾參與等工作的標準化規範化,探索建立全國領先的基層政務公開標準體系。

(四)做好考核評估。省政府辦公廳將試點工作納入政務公開工作考核範圍,加強督促檢查;組織開展試點工作社會評價和第三方評估,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建議,不斷提升公眾滿意度和獲得感。

附件:

1. 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試點工作責任清單

2. 基層政務公開標準體系結構圖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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