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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政務公開第三方評估工作的通知

2017-10-26 14:45 來源: 吉林省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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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政務公
開第三方評估工作的通知
吉政辦函〔2017〕202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各縣(市)人民政府,中省直有關部門和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各項部署,不斷提高政務公開工作質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6〕8號),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吉辦發〔2016〕43號),以及《2017年全省政務公開重點工作任務分工》(吉政辦函〔2017〕63號)等有關要求,省政府辦公廳制定了政務公開工作評估指標,並將於2017年12月初委託省內第三方機構對各地、各部門政務公開工作情況進行評估。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估對象

本次評估的對象為:各市(州)政府、長白山管委會,梅河口市、公主嶺市政府,以及中省直有關部門和單位。同時,第三方評估組將從每個市(州)隨機抽取1個縣(市)政府進行評估。

二、評估內容及指標

本次評估主要針對各評估對象2017年度政務公開工作情況,包括政務公開工作制度建設情況、網站發佈政務公開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內容保障情況等,按照評估指標(詳見附件1—3)要求進行綜合評價。評估內容的時間範圍為2017年1月1日至11月30日。

中省直各部門的評估指標,按部門職能特點分為A、B兩組,A組指標適用對象為主體工作是對外具有業務指導監督職能並從事外部行政管理的部門;B組指標適用於A組以外的其他部門。

三、評估方式

本次評估堅持以公眾視角為指引,通過表格填報、模擬辦事群眾、電話核實和專家評測等方式進行。主要將各評估對象的門戶網站作為入口,對照評估指標檢測是否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政務公開工作的相關要求,公開的信息內容是否便於公眾獲取。同時,查閱評估對象填報的《政務公開工作情況表》(見附件5)等書面材料,對政務公開各項任務完成情況進行整體評價。

四、評估步驟

第一階段:2017年10月中旬至11月30日,各市(州)縣(市)政府及中省直各部門對照評估指標對本地、本部門工作完成情況開展自查,並及時完善充實政務公開信息發佈內容,建立健全政務公開工作機制及制度。同時,填報《政務公開工作情況表》,準備相關材料。

第二階段: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月31日,第三方評估組進行評估並對參評單位按得分排序。

第三階段:2018年2月1日至3月初,第三方評估機構形成評估報告。

五、有關説明和要求

(一)評估結果滿分為100分。分為四個等次:80分以上(含80分)為優秀,70-79分為良好,60-69分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二)評估結果在一定範圍內通報,作為省政府對各地、各部門年度政務公開工作考核和績效賦分的重要依據。

(三)各市(州)政府辦公廳(室)要指導和督促本地區各縣(市)做好自查工作。各縣(市)政府《政務公開工作情況表》由所屬市(州)政府統一上報。

請各市(州)政府、中省直各部門將《政務公開工作情況表》和相關材料于2017年12月5日前通過機要通信渠道報省政府政務公開協調辦綜合秘書處(長春市人民大街9999號),聯絡人:石東奇,電話:0431-82752718,18243102030。逾期未報將影響評估排名。

評估指標相關事項諮詢電話:0431-82752715,18943923377。

附件:

1、 市 (州)、縣 (市) 政府政務公開第三方評估指標

2、A組部門政務公開第三方評估指標

3、B組部門政務公開第三方評估指標

4、參加A組、B 組評估部門名單

5、政務公開工作情況表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10月9日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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