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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行政區劃工作科學有序開展

2018-11-02 07:42 來源: 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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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佈《行政區劃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11月1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介紹《條例》有關情況。民政部副部長唐承沛在會上表示,行政區劃是國家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政權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關係經濟健康發展、社會和諧穩定、民族安定團結、國家長治久安。

切實解決行政區劃管理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

唐承沛介紹,《條例》共27條,在深入總結《國務院關於行政區劃管理的規定》實施經驗的基礎上,明確了行政區劃調整的科學性要求,細化了行政區劃管理的程序性規定,強化了行政區劃管理的責任,“《國務院關於行政區劃管理的規定》已經頒布實施30多年,關於權限的規定過於籠統和粗略,關於程序的規定不夠全面和系統,關於管理制度和法律責任的規定有所缺失,已經難以滿足行政區劃管理的實際需要。出臺《條例》,能夠切實解決行政區劃管理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

司法部立法三局負責人彭高建介紹,《條例》在總結《國務院關於行政區劃管理的規定》實施經驗的基礎上,針對工作中存在的重點、難點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制度設計,使行政區劃管理充分對接區域協同發展、新型城鎮化建設等國家重大發展戰略,並解決好實踐中行政區劃管理的規範性不強、審批後落實不力等問題。

“此外,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全面依法治國和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條例》增強了法律責任條款。”唐承沛説,“比如《條例》要求,上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下級人民政府行政區劃管理工作的監督、指導;增加了罰則,對擅自變更行政區劃,在行政區劃變更過程中弄虛作假,在行政區劃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違反《條例》規定的行為規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

開創行政區劃工作新局面

唐承沛介紹,行政區劃管理既包括設置的條件與標準等事前管理的過程,變更的申報、審核、審批包括徵求公眾等意見這樣一些事中的管理過程,也包括實施備案、監督檢查、信息公開等事後管理過程。《條例》的出臺能夠從根本上保障行政區劃設置的不斷優化和調整的科學合理,不斷提升行政區劃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民政部區劃地名司司長柳拯表示,黨的十八大以來,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穩妥有序優化行政區劃設置的決策部署,從2013年到2017年,經民政部審核並報國務院批准138件縣級以上的行政區劃調整事項,取得不少成效。

柳拯介紹,“首先,服務了國家重大戰略實施。比如通過調整北京、天津、河北部分地方行政區劃,為京津冀協同發展和北京非首都功能的疏解提供了城鎮載體和支撐。其次,促進了新型城鎮化建設。比如通過撤縣設市、撤地設市等方式,以中西部地區為重點,增設了一批中小城市,促進了産業項目和公共資源向這些中小城市集聚,進一步增強了這些中小城市吸納農業轉移人口的能力。”

“最後,配合了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比如上海市合併了閘北區和靜安區,廣州市合併了黃埔區和蘿崗區,通過部分行政區劃建制的撤並,發揮了行政區劃設置在精簡行政機構、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管理效能等方面的積極作用。”柳拯説。(記者 任歡)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