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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職業能力建設司負責人就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工作答記者問

2018-11-22 08:18 來源: 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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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撐
——人社部職業能力建設司負責人就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工作答記者問

日前,人社部、財政部共同印發了《關於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21日,人社部、財政部、國務院國資委聯合召開電視電話會,部署全面推進企業新型學徒制工作。會後,人社部職業能力建設司負責人就有關內容回答記者的提問。

問:為什麼要建立企業新型學徒制?

答:2015年以來,人社部與財政部先後在22個省啟動了企業新型學徒制試點工作。截至目前,試點企業共158家,培養新型學徒制企業職工近兩萬人,其中轉崗職工3670人以上,涉及機械、化工、電氣、汽修、數控、焊接等近百個工種。人社部與財政部對試點工作進行全面總結,研究制定《關於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的意見》,主要基於三點考慮:

一是適應經濟高質量發展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舉措。伴隨我國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産業結構的調整,技能勞動者總量不足、技能水平不高和就業結構性矛盾等問題日益凸顯。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有利於更好推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進一步拓展職業培訓工作領域,創新職業培訓模式,為高質量發展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供技能人才支撐。

二是傳承我國優秀歷史、與當代國際人才培養模式接軌的重要創新。新型學徒制在傳統的師傅帶徒這一模式基礎上,引入了職業培訓機構和職業院校協同開展培訓,並由政府激勵推動,給予政策支持和財政補貼,是推動校企合作、産教融合行之有效的創新舉措,具有強大的生機和活力。在各類企業普遍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雙師聯合培養”的新型學徒制,有利於形成政府、企業和培訓機構發揮各自優勢、協同推進人才培養的良好工作格局,是我國技能人才培養模式的重大創新。

三是發揮企業主體作用,提高職業培訓針對性、有效性的培訓制度變革。建立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制度,可將就業與培訓緊密銜接,充分發揮企業培訓主體作用,使職工培訓完全圍繞企業生産實際和崗位需求開展,切實提高職業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保障培訓質量和效果。

問: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目標任務、主要工作內容有哪些?

答:《意見》明確了目標任務:從今年起到2020年底,力爭培訓50萬以上企業新型學徒,努力形成政府激勵推動、企業加大投入、培訓機構積極參與、勞動者踴躍參加的職業技能培訓新格局。2021年起,繼續加大工作力度,力爭年培訓學徒50萬人左右。

《意見》明確了工作的主要內容:培養對象上,學徒培訓以與企業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技能崗位新招用和轉崗等人員為培養對象。培養模式上,採取“企校雙制、工學一體”的培養模式,即由企業與教育培訓機構採取企校雙師帶徒、工學交替培養等模式共同培養學徒。培養主體職責主要由企業承擔,企業應與學徒簽訂培養協議,明確培訓目標、培訓內容與期限、質量考核標準等內容。企業委託培訓機構承擔學徒的部分培訓任務,應與培訓機構簽訂合作協議,明確培訓的方式、內容、期限、費用、雙方責任等具體內容,保證學徒在企業工作的同時,能夠到培訓機構參加系統的、有針對性的專業知識學習和相關技能訓練。培養目標上,以符合企業崗位需求的中、高級技術工人為主,培養期限為1年至2年,特殊情況可延長到3年。在企業主要通過企業導師帶徒方式,在培訓機構主要採取工學一體化教學培訓方式。

問:國家對企業新型學徒制有何政策支持?

答:一是健全企業對學徒培訓的投入機制。學徒在學習培訓期間,企業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支付工資,且工資不得低於企業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企業按照與培訓機構簽訂的合作協議約定,向培訓機構支付學徒培訓費用,所需資金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符合有關政策規定的,由政府提供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承擔帶徒任務的企業導師享受導師帶徒津貼,津貼標準由企業確定,津貼由企業承擔。企業對學徒開展在崗培訓、業務研修等企業內部發生的費用,符合有關政策規定的,可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

二是完善財政補貼政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對開展學徒培訓的企業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補貼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列支,學徒每人每年的補貼標準原則上不低於4000元,並根據經濟發展、培訓成本、物價指數等情況逐步提高。企業在開展學徒培訓前將有關材料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後列入學徒培訓計劃,財政部門按規定向企業預支不超過50%的補貼資金,培訓任務完成後及時撥付其餘補貼資金。對參加學徒培訓的就業困難人員和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按規定落實社保補貼政策。(記者 劉華東)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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