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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行政執法規範、陽光運行

2019-01-05 09:06 來源: 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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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行政執法規範、陽光運行
——司法部介紹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有關情況

為提高行政執法規範化水平,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就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以下統稱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有關事項提出明確要求。

1月4日,國務院新聞辦舉行新聞發佈會,司法部副部長劉振宇等介紹了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有關情況。

“三項制度”劍指行政執法亂象

“黨的十八大以來,行政執法總體有很大改善,群眾滿意度日益提高。”劉振宇表示,同時也存在不少問題,如隨意執法、粗暴執法、執法尋租、執法不作為等;高鐵、飛機“霸座”和城市流浪犬治理過程中出現的阻撓執法、抗拒執法、執法疲軟等問題引發熱議,公眾要求嚴格執法的呼聲越來越高。

“行政執法不作為、亂作為嚴重影響黨和政府的形象,損害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行政執法執不好、執法不到位,也直接影響法治政府建設目標能否如期實現。”劉振宇指出,經過一年多的試點,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對促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具有基礎性、整體性和突破性的作用。

——針對行政執法信息公開不及時、不規範、不透明等問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主要從強化事前公開、規範事中公示、加強事後公開3個方面,對行政執法信息公示的主體、內容、形式、程序、職責等作出了明確規定。

——針對執法行為不嚴格、不文明及執法過程記錄不全面、不標準等問題,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主要從完善文字記錄、規範音像記錄、嚴格記錄歸檔、發揮記錄作用4個方面,對行政執法文書基本格式標準,音像記錄的定位、作用、要素、設備配置,依法歸檔保存執法檔案,加強記錄信息的調閱監督等作出規定。

——針對法制審核機構不健全、審核力量不足、審核工作不規範等問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主要從明確審核機構、審核範圍、審核內容、審核責任等4個方面,對法制審核機構的確定、審核人員的配備、重大行政執法行為標準的界定、法制審核的內容和程序、相關人員的責任等作出規定。

推動形成統籌行政執法各環節制度體系

2018年5月,一段上海民警的執法視頻在網上熱傳,警察執法的高度規範性被網友稱為“教科書式執法”。

“行政執法的權威是法律賦予的,行政執法人員依照法律履行職責,代表的是公權力,執法相對人和有關人員有配合的義務,特別是在發現違法現象的時候,應當配合行政執法人員展開調查詢問。”司法部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局局長趙振華評價指出。他表示,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做到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也讓老百姓從內心遵從法律,更好地樹立行政執法的權威。

現階段規範行政執法的制度有很多,為什麼要重點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劉振宇在回答提問時表示,行政執法公示制度重在打造“陽光政府”,讓行政執法在陽光下運行,接受社會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在規範執法程序,做到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重在保障合法執法,確保每一項重大執法決定必須經過合法性審核,使執法者不能越過權力的邊際,守住法律的底線。

劉振宇強調,各地區、各部門不僅要做好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的工作,還要以此為契機,切實加強行政機關執法案例指導,加強行政執法裁量權基準、行政執法案卷管理和評查、行政執法投訴舉報以及行政執法考核和監督等制度建設,推動形成統籌行政執法各個環節的制度體系,有效保障執法公平公正、陽光運行。(記者 靳昊 安勝藍)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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