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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融合發展 釋放最大潛力

2019-05-07 07:35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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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關於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公開發佈,不僅確立了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的體制機制要分“三步走”的改革路線圖,更有涉及戶籍、土地等多個關鍵領域的改革任務書。

放開放寬落戶限制是否意味著房地産調控也放鬆了?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要守住哪些底線?5月6日,國家發改委召開發佈會,詳解熱點問題。

城鄉融合發展是破解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的關鍵抓手

黨的十八大以來城鄉融合發展取得歷史性成就。

農業轉移人口進城落戶的門檻不斷降低,已有9000多萬農業轉移人口成為城鎮居民。2018年戶籍人口和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分別提高到43.37%、59.58%。

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明確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30年,農村承包地“三權分置”制度正式確立並加快落地。

城鄉一體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逐步建立。截至2018年底,城鄉居民基本醫保覆蓋了13.5億人、大病保險覆蓋了10.5億人,基本養老保險覆蓋了9.4億人。

城鄉一體的基礎設施建設取得顯著成效。截至2018年底,99.6%的鄉鎮、99.5%的建制村通了硬化路,99.1%的鄉鎮、96.5%的建制村通了客車,95%的建制村連接了4G網絡。

脫貧攻堅戰取得決定性進展。農村貧困人口累計減少了8239萬人,貧困發生率從10.2%下降到了2018年的1.7%,貧困地區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持續快於全國平均水平。

“看到歷史性成就的同時,也要清醒地看到,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還不夠健全,還存在一些明顯的制度短板。”國家發改委規劃司司長陳亞軍舉例,當前城鄉要素流動仍然存在障礙。城鄉二元的戶籍壁壘沒有根本消除,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尚未建立,城鄉金融資源配置嚴重失衡。這導致人才、土地、資金等要素更多地流向城市,農村發展缺乏要素支撐。

城鄉公共資源配置也不合理。比如,城市的污水、生活垃圾處理率分別為95%、97%,而農村僅為22%、60%;城市的每千人衛生技術人員數為10.9人,而農村僅為4.3人。

“城鄉融合發展是破解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的關鍵抓手。我國最大的不平衡是城鄉關係的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是鄉村發展的不充分。”陳亞軍説,我國最大的發展潛力和後勁在鄉村,推動城鄉融合發展和鄉村振興、促進鄉村資源要素與全國大市場相對接,能夠釋放出可觀的改革紅利,也能夠帶動經濟社會持續發展。“建立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是實現鄉村振興和農業農村現代化的重要制度保障。鄉村振興不能就鄉村來談鄉村,必須走以城帶鄉、以工促農的路子,在城鄉融合發展中來破解難題。”

放寬落戶不能片面理解為是搶人大戰,也不等於放鬆房地産調控

此次出臺的《意見》提出要建立健全有利於城鄉要素合理配置的體制機制,這就首先要健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機制。有力有序有效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放開放寬除個別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戶限制。

“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是新型城鎮化的首要任務,也是核心任務。”陳亞軍説,截至2018年底,仍有2.26億已成為城鎮常住人口但尚未落戶城市的農業轉移人口,其中65%分佈在地級以上的城市,基本上是大城市。因此,我們説要解決好落戶的問題,需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聯動。“不能片面理解為這是搶人大戰,也不能片面理解為放鬆房地産調控。”

健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機制,必須守住三條底線。

解決農民工的落戶問題首先是堅持存量優先、帶動增量的原則。存量優先,是指已經在城市長期就業、工作、居住的這部分農業轉移人口,特別是舉家遷徙的,還有新生代農民工,以及農村學生升學和參軍進入城鎮的。這些重點人群才是落戶的重點,而不是説片面地去搶人才。

“城市需要人才,但是更需要不同層次的人口,絕不能搞選擇性落戶。”陳亞軍説。

放寬落戶不等於放鬆對房地産的調控。不管戶籍制度怎麼改,“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這個定位必須堅持、不能動搖。

“應該始終把房地産平穩健康發展這個底線堅持好,城市既要滿足剛性和改善性的住房需求,同時又要堅決避免投機者借機鑽空子,落實好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城市政府主體責任的長效調控機制,防止房價大起大落。”陳亞軍説。

消除城市落戶的限制並不是放棄對人口的因城施策。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也明確提出,特大城市可以採取積分制等方式來設置階梯式的落戶通道,調控落戶規模和節奏。超大城市、特大城市要更多通過優化積分落戶的政策來調控人口,既要留下願意來城市發展、能為城市做出貢獻的人口,又要立足城市功能定位,防止無序的蔓延。

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讓農民吃上“定心丸”

推動城鄉融合發展,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備受關注。《意見》提出,改革完善農村承包地制度,穩慎改革農村宅基地制度,以及建立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

“當前城鄉二元的土地制度影響中國實現城鄉融合發展,是牽動中國城鄉兩個地理空間和工業農業現代化的關鍵性問題。”國家發改委規劃司城鄉融合發展處處長劉春雨介紹,《意見》提出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的制度,核心是要夯實土地的産權基礎,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允許就地入市或異地調整入市;允許村集體依法把有償收回的閒置宅基地、廢棄的集體公益性建設用地轉變為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等內容,是盤活農村存量建設用地的重要改革措施。”

《意見》提出,到2022年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要基本建成,到2035年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要全面形成。目標明確,底線也很明確。劉春雨表示,在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過程中,要嚴格守住土地所有制的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不能把集體所有制改沒了、耕地改少了、農民利益受損了。

“土地制度改革事關農民的切身利益,所以要以維護農民的基本權益為底線,絕不能代替農民作主,不能強迫農民選擇,要真正讓農民得到改革的紅利。”劉春雨説,改革也不能一哄而上,隨意改變用途,確保待入市的土地符合空間規劃、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不得突破現有規劃,不得隨意改變土地用途,不得出現違法用地的行為。

改革完善農村承包地制度,主要是進一步讓農民吃上“定心丸”。抓緊落實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30年的政策,要平等保護並且進一步放活承包地經營權,為現代農業的發展提供更加可靠的制度保障。在此過程中,需要注意的是承包地的農業用途不能改變,農民利益要得到充分保護,而且要堅持因地制宜,宜大則大,宜小則小,不搞“一刀切”式的土地規模經營。

劉春雨介紹,穩慎改革農村宅基地制度過程中,城裏人到農村買宅基地的口子不能開,按規劃嚴格實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原則不能突破,嚴禁下鄉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記者 陸婭楠)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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