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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政府認定”為“社會化等級認定”——技能人員水平評價有了新辦法

2020-01-03 08:18 來源: 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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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常務會議日前決定,分步取消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推行社會化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實行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與原來的職業資格制度有何不同?取消職業資格,會不會影響對技能人才水平的評價?1月2日,國新辦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有關負責人就有關情況進行了詳解。

據了解,職業資格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科學評價人才的重要制度,也是國際通行的人才評價制度。職業資格分為準入類和水平評價類兩類。其中,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所涉職業(工種)具有較強的專業性和社會通用性,技術技能要求較高,行業管理和人才隊伍建設確實需要,勞動者可自願參加評價。

人社部副部長湯濤表示,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退出目錄,旨在進一步簡政放權,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形成科學化、社會化、多元化的技能人才評價機制。減少、取消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有助於解決職業資格過多過濫問題,同時也有助於降低就業創業門檻、激發市場主體創造活力。

據介紹,此次改革的總體思路是,準入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實行職業資格目錄管理,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則按照“先立後破”“一進一退”的原則,建立並推行職業技能等級制度,由社會培訓評價組織和用人單位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並退出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所謂分步取消,就是要用大概一年時間逐步實現全部轉換。”湯濤透露。

如何加強對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的監管?湯濤表示,要依託社會公開遴選的、有影響力的、有質量的、有公信力的社會培訓評價組織和用人單位來開展評價或者認定試點。人社部將對相關機構實行備案,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同時穩妥做好職業資格實施機構職能調整和轉變工作。

在人社部職業能力建設司司長張立新看來,實行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對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對技能人才的培養培訓、選拔使用、表彰激勵都會起到積極作用,也能為技能人才成長成才提供更加廣闊的天地。

“在具體的評價組織實施主體方面,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改為由用人單位和社會培訓評價組織來進行併發放證件,政府不再發證。所以,最大的區別就是把技能人員的水平評價這項工作由政府評價認定改為實行社會化的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就是要接受市場和社會的認可和檢驗。這也是推動政府職能轉變,形成以市場為導向的技能人才培養使用機制的‘一場革命’,有利於破除對技能人才和弘揚工匠精神的制約,促進産業升級和高質量發展。”張立新説。

針對取消職業資格對技能人才評價的影響,張立新指出,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退出職業資格目錄,不是取消職業,不是取消職業標準,更不是取消技能人才的評價,而是由職業資格評價改為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改變了發證的主體和管理服務方式,主要是實行“誰用人、誰評價、誰發證、誰負責”,真正發揮用人主體作用和社會組織作用,政府主要做好開發職業標準,對評價主體進行監管服務等工作。(記者 邱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李潤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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