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能源發展理念 助力小康社會建設 2016年3月5日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李克強總理進一步強調要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對“十二五”我國能源發展進行了回顧,對2016年以及今後五年我國能源創新發展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 一、“十二五”能源發展成效顯著 “十二五”末,非化石能源佔比達到12%,好于11.4%的結構優化指標;能源消費強度累計降低了18.2%,好于降低16%的控制指標;二氧化碳排放強度累計降低了20%,好于降低17%的控制指標;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降低了18%以上,分別好于控制指標10個、8.6個百分點。全面超額完成了“十二五”規劃綱要確定的能源發展指標。 “十二五”期間,清潔低碳能源發展迅猛,煤炭佔能源消費結構比重下降了5.2個百分點;火電機組每千瓦時供電煤耗下降了17克標準煤,污染物排放下降了1/3以上;本質安全型高溫氣冷堆核電等一批能源技術研發取得成功;全面解決無電人口用電問題等,能源發展取得了實實在在成效。 二、“十三五”能源發展理念創新 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了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既對能源科學發展指明了方向,又對能源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出了更高要求。 創新就是要激發能源革命動力。歷史上每一次重大社會進步都與能源更新換代緊密相關。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已成大勢,必須創新能源體制機制,促進能源科技重大突破。 協調就是要追求系統最大效益。結合新型城鎮化建設、區域協調發展戰略,通過優化能源佈局,促進高耗能産業向能源産地轉移,減少能源“遊行”,提高系統效率。 綠色就是要走可持續發展道路。能源綠色低碳發展既是當前迫切需要,更是能源可持續發展必由之路。能源開發利用必須要由少損害環境—不損害環境—有利於改善環境轉變。 開放就是要拓展合作共贏空間。開放就是要消除管網輸送、地方藩籬障礙,讓能源順暢流通。開放就是要拓展“一帶一路”為重點的國際合作,在開放的環境下保障能源安全。 共享就是要提高能源利用水平。讓能源發展和改革成果惠及城鄉居民,惠及各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同時,要順應大勢,大力發展智慧化分佈式能源,促進能源高效互聯共享。 三、著力提高可再生能源自給率和利用率 去年底,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簽署了《巴黎協議》和《巴黎協定》。我國必須順應世界潮流,把提高可再生能源自給率和利用率作為能源發展主線,抓好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建設安全高效、清潔低碳的現代能源體系。 提高可再生能源自給率,就是要求地方、部門、城鎮、鄉村、企事業單位乃至家庭和個人,最大限度地增加可再生能源生産量即做大分子,最大限度地節約能源、減少能源消費總量即做小分母,“加減法”並舉,提高可再生能源自給率。 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就是要在提高可再生能源自給率的基礎上,更多地從西北部地區引入可再生能源。這樣,既可以減少棄水棄風棄光,又可以促進西北部地區發展動能轉換,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程。
吳吟 簡歷: 男,1952年9月生,江蘇南京人。中共黨員。曾任國家能源局副局長。長期從事能源管理、煤炭行業管理工作。2013年9月被聘任為國務院參事室特約研究員。
(簡歷來源:國務院參事室網站) |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