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法治建設日臻完善

2017-10-20 13:53 來源: 商務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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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先後多次就依法治國、法治之路以及建設法治中國等重大歷史命題作了明確指示。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商務部深入貫徹中央依法治國重大戰略部署,堅持黨建和業務兩手抓、兩促進,推動商務法治工作持續取得新進展,為商務事業發展提供綜合保障。

一、建章立制,有序推進,商務立法求精求當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十六字方針,科學立法排在首位。商務部立足內貿、外貿、外資、外經、援外五大基本業務,以政府職能轉變為導向,積極推進商務立法工作。

一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助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內貿立法進程。在國內貿易領域,加強頂層設計,積極推動內貿流通基本法立法工作,起草了《商品流通法(送審稿)》;深入參與《電子商務法》起草和審議工作;積極推動《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修訂工作;立足部門職責,以問題為導向,堅持底線思維,不斷完善內貿流通行業管理方面的制度建設,過去5年共出臺11部規章,涉及汽車銷售、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等領域,為商務系統更好履行行業管理職責提供法律保障。

二是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完善涉外法律體系,推動外資、外貿、外經領域相關立法。在外資領域,為落實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重點任務,按照黨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的明確部署,起草《外國投資法》草案,並會同法制辦研究、起草相關重大制度設計;做好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探索工作,在自貿試驗區範圍內暫時調整實施外商投資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文件和經國務院批准的部門規章;完成“外資三法”專項修改和外商投資審批改備案,在全國範圍內複製推廣自由貿易試驗區成功經驗。

在外貿領域,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國家總體安全觀,做好新形勢下出口管制工作,大力推進《出口管制法》立法工作;立足職能轉變,切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出臺《機電産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試行)》、《機電産品國際招標代理機構監督管理辦法(試行)》2部規章。

在對外經濟合作領域,結合對外經濟合作發展的新形勢,配合法制辦于2012年出臺《對外勞務合作管理條例》,完善外派勞務管理體制,規範經營秩序,加強外派勞務人員的權利保障;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出臺《境外投資管理辦法》,確立“備案為主、核準為輔”的管理模式,大大提高企業境外投資的便利程度。目前境外投資只有不到1%需要履行核準程序,其他均為備案。按照國務院“放管服”的要求,做好對外承包工程資格等行政許可事項取消後的配套工作,併為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出謀劃策。

三是適應援外發展新形勢需要,確立“五縱五橫”制度框架,推進援外立法。自2013年3月啟動援外項目管理體制改革以來,全面梳理並廢止原有138項規章制度,並在充分借鑒國內建設行業成熟做法、國際承包工程管理經驗的基礎上,構建了全新的以企業資格、項目立項、招投標、合同管理、項目評估五大綜合管理環節為“五橫”,以成套項目、物資援助、技術援助、人力資源開發、青年志願者五種具體項目類型為“五縱”的援外項目管理制度框架。

此外,為進一步豐富對外援助渠道,擴大對外援助影響,落實2015年9月習近平主席在聯合國發展峰會上關於設立“南南合作援助基金”以支持發展中國家落實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的宣示,積極推動南南合作援助基金的建章立制工作。

二、遵法守法,大力普法,依法行政縱深推進

黨的十八大將“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確立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之一。商務行政法治建設取得積極成效。

一是依法處理案件。近三年平均每年約30起行政復議案件;近30起行政訴訟案件,勝訴95%以上,依法行政理念深入人心;深入總結復議和訴訟中暴露出的制度性問題,告知並督促相關業務部門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推進制度建設。制定《商務部依法行政工作方案》,任務分解到各司局,落實到位;頒布實施行政處罰、行政復議、行政應訴規則;制定針對各種情況的整套政府信息公開模板並廣泛推廣使用;形成行之有效的行政爭議解決機制;深入落實“放管服”改革措施,分批次廢止和修改了超60件規章、規範性文件。

三是開展法律培訓。黨的十八大以來,商務部共開展了21期幹部法治培訓——包括4期知識産權培訓班、10期全國商務系統普法培訓班、6期部內普法培訓班(其中4期為中德法律培訓班),1期與中組部、國家行政學院共同舉辦的中外投資談判專題培訓班,共培訓幹部達1430人次,為增強商務系統幹部職工法律意識,提高商務工作法治水平起到了積極作用。

三、互利互惠,合作共贏,規則談判和國內改革同步發展

商務部牽頭中美、中歐及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的雙邊投資協定、中歐地理標誌協定等談判工作,負責知識産權國際交流與合作,積極參與國際經貿規則制定。

一是中美投資協定談判取得重大階段性進展。截至2016年底,雙方已就大部分文本議題達成一致,並已三次交換負面清單改進出價,談判取得重大階段性進展。“負面清單”這一來自於中美投資協定談判的概念,已在中華大地上深入人心,成為我國新時期轉變政府職能、全面深化改革、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提升國家治理能力的重大制度創新。

二是積極推動中歐投資協定談判。作為中歐雙邊經貿關係中最為重要的事項之一,中歐投資協定談判自2013年11月啟動以來,共進行了15輪談判、6次會間會和2次小範圍磋商,文本談判已取得積極進展,目前雙方還在加速推進談判。

三是繼續推動中歐地理標誌協定談判。截至目前,中歐地理標誌協定談判已進行了15輪,雙方已就協定文本大部分條款基本達成一致,並於2017年6月公示了第一批(100個)地理標誌清單。8月雙方公示期屆滿,雙方已交換異議材料,正在就異議內容進行研究。協議達成和實施後,將有助於加強對雙方地理標誌産品的保護力度,推動中歐貿易向優質優價、優進優出轉變,促進中歐經貿關係健康、可持續發展。

四是深化知識産權多雙邊對話與合作。成功舉辦中歐、中瑞等知識産權工作組會議,參與中俄、中意、中巴經貿混委會知識産權議題磋商;順利完成第三期中歐知識産權合作項目,並與歐方就開展第四期合作達成一致,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和歐盟委員會關於知識産權合作項目“IP Key中國”的行政安排》;為落實第27屆中美商貿聯委會項下有關共識,與美國專利商標局共同舉辦了中美知識産權許可研討會;召開金磚國家知識産權合作機制首次會議,推動各國達成《金磚國家知識産權合作指導原則》。

五是為國際經貿規則貢獻中方智慧。服務“一帶一路”倡議,與國際發展法律組織簽訂諒解備忘錄,研究啟動“法治與可持續發展”合作項目,研究“一帶一路”爭端解決中心建設;積極參與國際統一私法協會農業、工程和採礦設備議定書有關議題的會議,通過召開《盧森堡鐵路車輛議定書》研討會等活動,進一步加強聯絡,提高有關議題在國內的關注度;牽頭參與聯合國貿法會項下各工作組會議,推動《電子可轉讓記錄示範法(草案)》、《關於網上爭議解決的技術指引》審議通過;參與OECD投資自由化圓桌論壇相關活動,提出中方建議。

其中,《關於網上爭議解決的技術指引》是聯合國貿法會首次以中國方案為基礎制定的指導性法律文件。商務部代表中國歷經6年利用聯合國貿法會這個國際平臺,平衡、協調各成員國成功主導制定了《技術指引》,是發出中國聲音、提出中國方案,引領國際經貿規則制定的一次成功嘗試。

四、維護權益,定紛止爭,經貿爭端解決工作碩果纍纍

一是利用世貿爭端解決程序維護權益。在世貿爭端方面,黨的十八大以來,商務部推動起訴案件7起,涉及美國、歐盟的貿易救濟、關稅配額等多領域措施。通過訴美反補貼措施案和訴美關稅法修訂案,連續成功反擊美濫用貿易救濟措施;利用美反傾銷措施案的勝利進一步壓縮美濫用貿易救濟措施空間;訴歐盟緊固件反傾銷措施案歷經7年訴訟,獲得重大勝利,迫使歐盟取消措施;訴歐盟禽肉關稅配額案核心訴訟請求獲得支持,有望為禽肉産業重新打開歐盟市場;為應對中國加入世貿組織議定書第15條反傾銷“替代國”規定到期問題,商務部迅速對美、歐提起世貿訴訟,堅決捍衛合法權益,積極維護多邊貿易體制。另有被訴案件8起,積極穩妥應對,有效維護了産業利益。

此外,為完善世貿爭端應對工作機制和制度,制定《執行世界貿易組織貿易救濟爭端裁決暫行規則》,改進律師選聘工作方法和律師庫建設,提高法治化、制度化水平。2016年,推薦的候選人成功當選上訴機構成員,提升了中國在國際司法機構中的話語權。

二是妥善處理涉我國際投資爭端案件。2011年以來,中國共遭遇3起外國投資者投訴投資爭端。其中,2013年以協商和解方式解決了馬來西亞伊佳蘭公司訴中國政府投資爭端;2017年,在韓國安城公司訴中國政府投資爭端中勝訴,這意味著在首起進入仲裁階段的涉華爭端中取得勝訴。在應對過程中,初步探索建立中央與地方政府間投資爭端防範和應對工作機制。此外,2017年中國向解決投資爭端國際中心(ICSID)成功推薦和指派了4名中國籍仲裁員和4名中國籍調解員,標誌著我國參與國際投資爭端解決機制向縱深推進,有利於提升中國參與國際投資爭端解決機制的影響力和話語權。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盧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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