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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17日   來源:新華社

  (六)充分發揮比較優勢,推動區域協調發展。(1)著力促進西部地區重點地帶、重點城市和重點産業開發,努力增強自身發展能力。新開工一批重大基礎設施工程。鞏固和發展退耕還林、退牧還草成果。繼續加強長江、黃河上游水污染治理。加大礦産資源勘探開發力度,支持建設石油、稀土、鉀磷肥等特色資源加工基地。進一步加強西部地區科技教育、人才開發和法制建設。加快建立長期穩定的西部開發資金渠道。(2)加強東北大型糧食基地建設,促進重點行業結構調整和國有企業改革重組,抓好資源型城市經濟轉型、採煤沉陷區治理和棚戶區改造工作,實施以松花江、遼河流域為重點的生態環境整治工程。抓緊研究建立資源開發補償機制、衰退産業援助機制。做好東北地區廠辦大集體改革試點工作。認真落實擴大對內對外開放的政策措施。(3)出臺並組織實施促進中部崛起的指導意見,在産業發展、重大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投入、推進改革開放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重點加強現代農業特別是糧食主産區商品糧基地、能源重要原材料基地、現代裝備製造和高技術産業基地以及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發展現代流通業。支持老工業城市加快企業改組改造和資源型城市轉型。增強中心城市輻射功能。(4)東部地區要率先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國際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更加注重節約利用土地、水、能源、礦産資源,加快發展高技術産業和現代服務業。繼續發揮經濟特區、上海浦東新區的作用,推進天津濱海新區開發開放,支持海峽西岸和其他臺商投資相對集中地區的經濟發展。積極發展海洋經濟。(5)進一步支持革命老區、少數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和貧困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加大對人口較少民族的扶持力度,推進興邊富民行動。健全發達地區幫扶欠發達地區發展的機制,繼續做好區域合作對口支援工作。(6)開展主體功能區劃研究,合理確定優化開發、重點開發、限制開發、禁止開發四類功能區的範圍,根據各區域的主體功能定位,確定發展方向和配套政策。

  (七)繼續深化改革,營造科學發展的體制環境。加強對改革的總體指導、統籌協調和綜合配套,力爭在一些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繼續取得新突破。(1)全面推進以深化鄉鎮機構、農村義務教育和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為主要內容的農村綜合改革。規範農村土地流轉政策,加快徵地制度改革。深化糧棉流通體制改革。完善農村信用社體制,做好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改革和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工作,改進農村金融服務。(2)深化企業改革。以貫徹修訂後的公司法為契機,推進國有大型企業股份制改造,著力完善産權結構、法人治理結構和激勵約束機制,加快形成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産權、知名品牌和國際競爭力的大公司、大企業集團。繼續做好企業政策性關閉破産、分離辦社會職能和主輔分離工作。規範國有企業改制和國有産權轉讓行為,防止國有資産流失,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加快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建立健全非經營性資産、自然資源資産等監管體制。進一步深化電信、電力、民航、郵政、煙草管理體制改革。推進鐵路投融資體制改革,研究提出鐵路體制改革方案。進一步引入市場機制,完善市場監管,深化供水、供氣、供熱等市政公用事業改革。積極推動集體企業改革和發展。完善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配套政策措施,推動實施中小企業成長工程。(3)加快推進金融體制改革。繼續做好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工作,堅持國家絕對控股,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和內控機制。積極穩妥地推進資本市場改革和發展,著力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搞好證券公司的綜合治理,繼續開展股權分置改革和産業投資基金試點。深化保險業改革,推進政策性銀行、郵政儲蓄機構等其他金融機構改革。規範金融市場,強化金融監管,維護金融穩定和安全,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4)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健全公共財政體系,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實施政府收支分類改革,完善預算管理制度。積極推進增值稅轉型改革,調整和完善資源稅,研究統一各類企業稅收制度。(5)深化投資體制改革。進一步完善投資項目核準制和備案制。儘快制定中央預算內直接投資管理和中央政府投資項目決策責任追究等辦法。健全投資宏觀調控體系。(6)積極穩妥推進資源性産品價格改革。繼續實行峰谷、豐枯分時電價制度,穩步推進電力競價上網,實行鼓勵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電價機制。完善石油價格形成機制。調整天然氣出廠價格。加大水資源費徵收力度,合理調整城市供水和水利工程供水價格,全面開徵污水處理費,在有條件的地方加快實施階梯式水價和超計劃超定額用水加價制度。建立規範的基準地價制度。價格改革要兼顧各方面利益,尤其是要採取措施,保證低收入群眾基本生活不受影響。(7)繼續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深入貫徹行政許可法,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減少和規範行政許可。健全對涉及經濟社會發展全局重大事項決策的協商和協調機制,完善專家論證、技術諮詢、決策評估制度和公示、聽證制度,提高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積極推進事業單位改革。

   (八)積極實施互利共贏開放戰略,進一步提高對外開放質量和水平。(1)加快轉變外貿增長方式,優化進出口商品結構。大力實施科技興貿戰略。完善出口退稅、金融支持和品牌認證等措施,提高出口産品的質量、檔次和附加值。支持企業擴大具有自主知識産權、自主品牌的高新技術和機電産品出口。推動加工貿易轉型升級,提高産業層次和加工深度。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資源性産品出口。著重增加先進技術、關鍵設備和國內短缺資源進口,努力改善貿易不平衡狀況。做好加入世貿組織後過渡期工作。加強區域和多雙邊經貿合作。進一步落實內地與港澳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的各項措施。(2)繼續積極利用外資,優化結構、提高質量。注重引導跨國公司向我國轉移附加值高、技術含量高的加工製造環節、服務外包業務和建立技術研發機構。加強對外資投向的産業和區域引導,完善規範企業並購的相關政策,嚴格限制低水平、高消耗、高污染的外資項目進入,維護産業安全。(3)積極穩妥地實施“走出去”戰略。繼續支持和引導有條件的企業對外投資,完善境外投資的相關政策、法律法規以及促進和保障體系,健全協調和監管機制。

  (九)堅持把教育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位置,促進各項社會事業全面進步。(1)優先發展教育事業。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普及和鞏固九年義務教育,強化政府對義務教育的保障責任,改善農村辦學條件,解決好城市低收入家庭和進城務工農民的子女上學問題。啟動實施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工程,專項支持縣職教中心、中等職業學校和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推進高中階段教育協調發展。繼續實施“211工程”和“985工程”,提高高等教育質量。積極發展民辦教育。(2)完善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體系。全面完成醫療救治體系建設任務。調整和優化城市醫療資源佈局,構建以社區為基礎的新型城市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繼續做好艾滋病、結核病、血吸蟲病等重大疾病的防治及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控工作。推動醫療衛生體制和藥品生産流通體制改革。繼續降低藥品價格,整頓醫療器械市場價格秩序,加強醫德醫風建設,規範醫療服務中的診療和用藥行為,抓緊解決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支持中醫藥事業發展。(3)大力發展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旅遊、體育等事業。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積極推進文化設施建設,加強重大自然文化遺産、民間文化保護。做好新聞出版工作。圍繞全國重點紅色旅遊區和精品路線,加強經典景區和相關景區的基礎設施建設。積極推進全民健身運動,提高競技體育水平。繼續抓好北京奧運會和上海世博會籌辦工作。(4)穩定現行生育政策和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質。以中西部地區縣級和中心鄉計劃生育服務站建設為重點,健全基層計劃生育服務網絡,完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擴大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的覆蓋面和西部地區“少生快富工程”的實施範圍。大力發展老齡事業。

  (十)認真解決關係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高度重視和維護社會穩定。以擴大就業、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理順分配關係、維護社會穩定為著力點,紮實推進和諧社會建設。(1)繼續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進一步解決體制轉軌遺留的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問題和重組改制關閉破産企業的職工安置問題。大力發展服務業、勞動密集型産業和中小企業,拓寬就業渠道。做好新增勞動力特別是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和就業困難人員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大力開展職業培訓和就業服務體系建設。完善對特殊困難群眾的就業援助制度。鼓勵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支持多種形式靈活就業。加強勞動者權益保護工作。(2)加快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切實保證各項社會保險待遇及時支付。繼續擴大城鎮社會保險覆蓋面。完善城鎮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提高統籌層次。做好城市低保工作。在有條件的地方,建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強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制度建設。積極穩妥地解決農民工和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問題。加快建立城鄉特殊困難群眾社會救助體系。進一步發展殘疾人、社會福利和社會慈善事業。(3)合理調節收入分配。抓緊建立居民收入分配監測和預警體系。規範居民收入分配秩序,調節過高收入,完善國有企事業單位收入分配規則和監管體制。強化個人所得稅徵管,取締各種非法收入。(4)積極幫助城鄉困難群眾解決生産生活問題。加大扶貧開發力度,穩步推進以工代賑和易地扶貧試點。做好災區群眾生活救濟、生産恢復和災後重建工作。完善農村“五保戶”供養、特困戶救助、災民救濟等制度,增加資金支持並適當提高救助標準。(5)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産管理。嚴格落實安全生産責任制,依法關閉取締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的廠礦企業,加大礦山、交通運輸、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重點領域安全生産的治理力度,強化對食品、藥品和餐飲衛生等的監管。特別是要按照“企業負責、政府支持”的原則,加大煤礦安全技改和瓦斯治理的投入,企業要提足用好安全生産費用,中央政府要繼續安排資金,地方政府也要加大投入,完善通風、防塵、防火、排水、運輸等安全生産系統,強化瓦斯抽採和綜合利用,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頻發的勢頭。(6)維護和促進社會穩定。高度重視並認真解決徵地拆遷、企業改制、庫區移民和環境污染等方面存在的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加快完善社會穩定預警體系和應急處理機制,妥善應對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以及社會安全等突發事件。健全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加強和諧社區、和諧村鎮建設,創造城鄉居民安居樂業的社會環境。  

  2006年,我國改革發展穩定的任務艱巨而繁重。我們要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領導下,高舉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偉大旗幟,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齊心協力,紮實工作,為實現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和“十一五”的良好開局而努力奮鬥!(完)

    (注:M1為M右下角加小1,M2為M右下角加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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