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19日電 (記者 王宇 韓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佈通知指出,自8月1日起,我國將調整鉛鋅礦石、銅礦石和鎢礦石産品資源稅適用稅額標準,三種礦石産品資源稅率漲幅達3倍到16倍,是我國自1994年開徵資源稅以來最大幅度的調整。業內人士分析認為,對經濟影響深遠的資源稅改革大幕已經拉開。
資源稅是以各種自然資源為課稅對象、為了調節資源級差收入並體現國有資源有償使用而徵收的一種稅。目前我國資源稅徵稅品目有原油、天然氣、煤炭、其他非金屬礦原礦、黑色礦原礦、有色金屬礦原礦和鹽等。
“這次資源稅稅率上調,是國家適應經濟發展客觀要求採取的必然舉措。”中國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劉尚希説。
劉尚希介紹説,目前我國資源稅稅制有不盡合理之處,主要體現在稅率過低,計徵方式不合理。稅率過低將導致資源價格進入市場的成本過低,不利於企業和國家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從量計徵的徵收方式,則不能凸顯資源的稀缺性特徵。
據介紹,我國目前經濟增長方式依然屬粗放型增長,經濟發展過於依賴資源和能源的消耗,其帶來的結果是不但增長的實際效率低下,而且污染了環境,並且還帶來盲目投資的高增長。
國家統計局新聞發言人李曉超19日在統計局新聞發佈會上稱,由於部分行業投資成本比較低,準入門檻不高,部分資源産品的成本較低,導致了一些企業對這些行業的投資的增加。
能源專家姜鑫民指出,我國目前資源的使用成本低,導致資源在大量開採利用的情況中實際利用效率不高,這是造成我國經濟粗放式增長的一個重要原因。
“資源稅改革迫在眉睫,此次稅率上調其實就是國家資源稅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劉尚希認為,以提高稅率和改從量計徵變從價計徵為內容的資源稅改革,將更好體現國家通過稅收杠桿調節經濟的功能,有利於國家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
資源稅改革大幕正在拉開。今年的財政預算報告就指出,將出臺實施新的資源稅制度。財政部部長金人慶日前在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上也表示,財政部正在研究改革資源稅制度,完善資源稅計稅依據,調整資源稅稅負水平,促進資源節約、環境保護和增長方式轉變。
據介紹,去年以來,我國礦産品資源稅已經作過多次調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取消了對有色金屬礦産資源稅減徵30%的優惠政策,恢復全額徵收;調整了對鐵礦石資源稅的減徵政策,暫按規定稅額標準的60%徵收;調高了岩金礦資源稅稅額標準;統一了全國釩礦石資源稅的適用稅額標準。今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又調高了焦煤資源稅稅額,並對鹽資源稅稅收政策進行了調整。
此前出臺的《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提出,今後要抓緊出台資源稅改革方案,改進計徵方式,提高稅負水平。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馬凱日前表示,財稅政策是資源價格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之一,資源稅和資源産品的價格息息相關。下一階段最重要的改革是真正建立能夠促進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的財政政策。
國家稅務總局新聞發言人李林軍日前透露,在國務院法制辦、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稅務總局等多部門的共同推動下,我國資源稅改革工作正在穩步推進中。
財政部:我國財政政策進一步向經濟結構調整傾斜
我國財政政策正將重點轉向調整經濟結構。
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表示,從今年一系列旨在緩解貿易順差的關稅調整,到財政部發行特別國債,再到支持節能減排的各項財政政策,我國的財政政策正進一步向經濟結構調整傾斜,以促進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
我國財稅政策調控頻繁發力促進經濟增長方式轉型
我國于7月1日起對兩千余項商品實施出口退稅稅率調整。從下調出口退稅率、對部分商品加徵關稅,到提高土地使用稅,再到力推資源稅改革,財稅調控不斷給企業傳遞出加大源頭調控進行産業調整,促進增長方式轉型的信號。
出口退稅政策調整力度加大力促國家産業結構升級
從今年7月1日開始,我國將實行新的出口退稅政策,553項“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産品的出口退稅將被取消,2268項容易引起貿易摩擦的商品的出口退稅率將進一步降低。此次出口退稅政策調整,再次表明國家緩解貿易順差過大、調整産業結構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