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中國航空油料集團公司旗下中國航油有限責任公司、陸地石油公司、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分別與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銷售分公司簽訂了航油資源供應及銷售合作框架協議。
此次簽訂的三個框架協議為中國航油與中國海油建立互利共贏的戰略合作關係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對促進雙方資源市場共享以及拓展雙方在國際貿易、相關石化産品貿易等領域的全面合作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義。中國航油有限公司與中國海油銷售分公司簽訂的框架協議約定了2009年航油供應的基本量為35萬噸。隨著“以出頂進”業務的開展,中國海油對中國航油的航油供應量將有進一步提升。中國航油新加坡公司與中國海油銷售分公司簽訂了為期三年的航油銷售合作框架協議。協議約定,新加坡公司作為承銷商,負責承銷中國海油惠州煉廠的部分航空煤油,同時在開發周邊市場、其它油品和化工品境外銷售方面也將加強合作。陸地公司與中國海油銷售分公司簽訂了成品油供應框架協議,對於資源供應的基本業務量、提貨方式、價格及結算等相關問題進行了詳細規範。
據悉,中國航油與中國海油簽訂的三個協議,有利於保障中國航油上遊資源的穩定均衡供應,是中國航油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促進企業科學發展上水平的具體體現。此前,中國航油已經分別與中國石化、中國石油簽訂了航油資源供應協議。(中國航空油料集團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