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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內專家指出:和諧社區建設要處理好三方面關係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0月07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0月7日電(記者 曲志紅)工作繁忙、早出晚歸的張先生,在北京市宣武區依蓮軒小區住了兩年多,按時交納各種費用,安分守己過日子。他萬沒想到,2005年10月一天晚上回家時,他和許多業主一起都被攔在了小區門口——由於小區的開發商和物業公司把每月的地下停車費一下子由400多元提高到680元,而業主們卻不能認同,物業公司乾脆將他們的車拒之門外。

    從那天起至今的一年來,這個小區的大多數車輛只好停在門前的馬路上,小區內再也無法平靜。

    北京市海淀區美麗園成立業委會後發現物業服務中的諸多問題,包括收取一些不該收的費用,於是通過訴訟方式,打贏了要求物業公司降低物業費的官司。然而,他們還沒來得及慶倖自己的勝利,前不久又陷入了物業公司突然撤走,小區停水停電,業主生活一片混亂的困境。最終,這個不負責任的物業公司受到政府有關部門的處理。

    如今,無論是在北京還是在全國,像依蓮軒小區、美麗園小區這樣,業主和開發商、物業公司發生矛盾糾紛的比比皆是。打開北京的都市報,每天都有從各小區傳來的不和諧聲音,包括房屋質量問題多多、綠地減少或無處可尋、停車亂收費、物業服務不到位、公共設施和利益被侵佔等等。

    不過十幾年時間,物業服務企業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已經迅速發展為覆蓋面廣,對群眾生活質量具有重要影響的新興行業。人們離不開它,但對物業服務中的種種問題又有諸多不滿。據權威部門統計,群眾對物業服務公司的投訴成為近年來上升最快的;而各地法院中,業主告物業,或物業告業主的官司不斷增多,僅以北京市朝陽區法院為例,2002年至2004年,他們受理的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從194件上升至1898件,增長了近10倍。

    更令人憂慮的是,開發商、物業公司與小區業主因糾紛引發的惡性事件或群體性事件也不時發生在我們身邊,成為一種令人不安的不和諧因素。

    社區是社會的細胞,建設和諧社區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礎。有人説,美麗園小區正在為我們如何構建和諧社區進行著一次全面的啟蒙教育。它像一個標本,濃縮了我國住宅商品化過程中有關物業的各種矛盾。分析這些矛盾不斷激化的過程,不難看出,法律法規的不健全,政府管理的不到位,還有多少年來第一次擁有自己房産的業主對自己權益和義務的生疏等狀況,都亟待改變。

    值得關注的是,從立法的層面,物權法草案已於今年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審議;從行政管理角度,各地陸續出臺一批行政規章。其中,北京市建委今年8月下發了《關於加強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提出今後居住物業必須通過招投標確定,強制開發商“建管分離”,打破開發商自己開發、自己成立物業服務公司的“一條龍”壟斷模式。

    北京市副市長牛有成表示, 要嚴格市場準入與清出制度,把一無資金、二無專業人員、服務水平低、社會形象差的物業服務企業淘汰出局;要加快建立企業信用檔案,接受社會的監督,規範物業服務和收費標準,增加業主的知情權和物業服務的透明度等。

    當然,加快成立業委會仍是各種“藥方”中必備的一條。今年9月6日北京市建委負責人在一次工作會議上談到了他們總結的當前物業服務的五大問題,其中便包括“業主大會成立步伐緩慢”。到目前,全市3000多個住宅小區中按規定成立業委會的僅511個。

    業內專家指出,和諧社區建設要處理好三方面的關係:開發商與消費者、物業服務公司與居住者、居住者之間的關係。而在這三方面關係中,開發商和物業服務公司是矛盾的主要方面。總之,有了房産並不見得就能安居樂業,而要真正實現和諧社會和諧社區,需要各方的共同參與和努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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