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烏魯木齊6月30日電(記者熊聰茹 賀佔軍)烏魯木齊市一企業近日擅自開挖地下電力設施,造成330戶居民和幾十家商戶在停電的高溫天氣中苦苦“煎熬”了整整16天,並險些波及10萬戶居民的正常用電。此間,烏魯木齊市有關部門曾12次出面協調,要求該企業停工以修補電力設施,但施工方置之不理。在經過第13次協調後,才于6月26日恢復供電。人們在為這家企業的“牛氣”感到不解的同時,也不由得質疑政府部門的公信力與執行力:12次協調為什麼還制止不了違法施工?
新疆天意達投資有限公司在建設烏魯木齊市河南西路地下通道工程時,將電力設施保護區內的12根電線桿圈進施工工地,並挖走電線桿塔基周圍的土石,一根根電線桿孤零零矗立於鬧市路旁,隨時都有傾倒危險。儘管施工方認為此舉不會影響居民生活,但電力部門卻認為這對行人及施工人員安全構成嚴重威脅,遂對這一地區實行斷電。
就在電力部門與施工企業爭論不休時,市政府有關部門曾多次出面協調,施工方數次書面或口頭答應停工加固電線桿,事後卻屢屢違背承諾。施工依舊,危險依舊,停電依舊,真正受苦的還是無辜居民與商戶。
姑且不去深究這家企業何以如此“牛氣”,可政府部門多次協調未果,卻讓人們對政府的公信力與執行力産生了懷疑。畢竟,老百姓在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時,最先想到、最能依賴的還是政府。難怪一些居民面對前來視察的幹部發出這樣的抱怨:“現在政府説話咋沒人聽呢?”
老百姓的抱怨可謂一針見血。時下,全國各地城市建設中侵害群眾利益的事件頻頻出現。一些企業在城市建設中屢屢與民爭利,普通群眾只能訴求於政府。奇怪的是,一些政府部門卻對侵害群眾利益的行為瞻前顧後,不能及時制止違法違規行為。結果,傷害了百姓利益,損害了政府公信力。
在工程建設與維護群眾利益之間,政府理應堅定地選擇後者。政府在處理類似企業與民爭利事件中,應勇於出手,更要果斷出手。以烏魯木齊停電事件為例,政府既然已認定企業違法施工,就應及時制止,必要時應採取強制行政措施,但遺憾的是,16天高溫天氣中,居民沒有看到這一幕。
執行力是政府執政能力的體現,也是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保證。但願烏魯木齊停電事件能使政府部門舉一反三,堵塞漏洞,重建政府執行力與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