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首都交通科學發展
加大力度緩解交通擁堵工作的意見
京政發[2010]42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市委、市政府始終高度重視首都交通工作,在機動車由2005年底約258萬輛迅速增加到2010年11月底約469萬輛的過程中,通過採取一系列措施,較好地維持了一定水平的交通保障和服務能力,基本適應首都經濟社會持續發展和市民出行需求快速增長的需要,並圓滿完成北京奧運會、殘奧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60週年慶祝活動有關交通保障任務。
隨著城市化、現代化、機動化進程加快,首都城市交通承載過大,中心城交通在一些時段和區域擁堵較為嚴重。現階段交通擁堵是經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的反映,但也存在中心城功能和人口高度集聚、機動車保有量高速度增長和高強度使用、公共交通吸引力不足、交通綜合管理水平與機動車保有量過快增長勢頭不相適應等問題,亟須採取綜合措施應對和解決可能愈演愈烈的交通擁堵。為此,特提出以下意見:
一、工作思路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借鑒國內外大城市交通發展經驗,堅持以人為本、標本兼治和體制機制創新,綜合運用科技、經濟、必要的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加快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加大優先發展公共交通力度,加強機動車總量調控並引導合理使用,提高交通綜合管理水平,為做好“四個服務”,全面推進“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綠色北京”戰略和中國特色世界城市建設提供交通保障。
二、工作目標
總體目標是確保交通安全順暢。
(一)改善交通運行狀況。確保中心城特別是核心區交通運行狀況不惡化,重點路段交通狀況得到改善,方便市民出行;確保為國務國事活動提供有力的交通保障。
(二)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到2015年,中心城公共交通出行比例達到50%左右,自行車出行比例保持在18%左右,小客車出行比例控制在25%以下。
(三)減少機動車主要污染物排放。到2015年,機動車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不高於2010年水平。
(四)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交通安全處於國內領先水平,到2015年,道路交通事故萬車死亡率控制在1.7以下。
三、綜合措施
(一)進一步完善城市規劃,疏解中心城功能和人口。
1.進一步優化調整城市功能佈局。
認真落實《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04年—2020年)》,嚴格控制中心城建設總量增量,加快新城建設,有效疏解中心城功能和人口。加快教育、行政、醫療衛生等公共服務資源向新城配置,鼓勵就近就業,從源頭上減少交通出行需求。
2.充分發揮交通引導和服務作用。
編制實施《北京市交通運輸綜合規劃》,確保公共交通樞紐場站、公共停車場等交通基礎設施用地。將大型建設項目交通影響評價納入審批環節,與環境影響評價具有同等作用,實現城市與交通協調發展。
3.全面落實配套交通基礎設施規劃。
建立開發項目與配套代建道路、公交場站、人行過街設施等交通基礎設施項目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移交接管、同步投入使用制度。對已由開發項目業主代徵代建的道路、公交場站和人行過街設施等進行清理移交。按差別化原則修訂實施建築物停車位配建標準。
(二)加快道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提高承載能力。
4.全面推進中心城幹道路網系統建設。
2012年底前,建成廣渠路二期、西外大街西延二期等5條共37.3公里城市快速路,基本實現中心城城市快速路網規劃。改造完善建國門橋立交、萬泉河橋立交等7個快速路網節點。規劃建設核心區南北地下快速通道,加快建設西二環、東二環、臺基廠大街、西山隧道等地下快速通道工程。開工建設中心城內新街口北大街、手帕口鐵路道口平交改為立交等幹道網瓶頸點段及萬壽路南延、柳村路、化工路等道路200余公里,進一步完善城市幹道網。建設完成一批人行過街設施。
5.加快建設中心城道路微循環系統。
充分發揮市區兩級積極性,對中心城次幹路及以下等級道路建設,市級給予項目總投資(含徵地拆遷費用)30%的資金補助。建設400公里微循環道路,打通一批中心城的斷頭路,實現一批次幹路、支路,暢通道路微循環系統。2012年底前重點建設中心城內雅寶路、動物園北路、香餌衚同西段、革新南路、東教場衚同、冰窖口衚同、煤市街、建國裏一街、秀水河衚同、三豐衚同等道路200公里。
6.建設中心城5萬個以上公共停車位。
加快建設已規劃的公共停車場,將四環路以內的公共停車設施納入交通基礎設施範疇,加大投入,實行特許經營。開工建設解放軍總醫院、同仁醫院和北京醫院、人民醫院等醫院停車樓(庫)。
7.因地制宜建設20萬個以上基本停車位。
由區縣政府負責,對老舊小區進行改造,增加停車設施,因地制宜建設簡易式、機械式停車庫。全面排查清退私自改作他用的停車場(庫),並利用體育文化設施、綠地等建設地下停車場,增加基本停車位供給,緩解停車難。鼓勵社會投資建設經營性停車設施。
8.全面建成國家高速公路網和市級幹道公路網。
2015年底前,新建改擴建478公里高速公路。重點建設京新高速公路、京昆高速公路、京臺高速公路、京秦高速公路和京密高速公路等。同時,由産權單位負責,同步建設、完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設施和科技設備。國道全面實現二級以上公路標準,加快支持新城和溝域經濟發展的重點公路建設,加快重點鎮與高速公路聯絡線建設。完善農村公路網絡。
(三)加大優先發展公共交通力度,鼓勵公交出行。
9.加快中心城軌道交通建設。
編制完成中心城軌道交通線網加密規劃。完善市區聯動和一條線路一個指揮部的工作機制,調整建設時序,以超常規的建設力度,加快推進規劃實施。2011年力爭實現2條新線分段開通。“十二五”期間新開通的軌道交通線路中心城佔80%,並按2至2.5分鐘發車間隔配備車輛。
10.改造既有軌道交通線路安全運營服務設施。
實施1號線、5號線、八通線、13號線的信號、供電、車輛段等改造工程,提高設備設施的可靠程度和能力。1號線、2號線、八通線、13號線加裝安全門,更新1號線114輛電動客車,對1號線186輛舊車進行加裝空調改造,提高安全服務水平。地鐵1號線列車編組由6節擴大至7節,運能提高16%。增購354輛列車,實現2號線、4號線、5號線、10號線一期高峰發車間隔2分鐘,高峰時段運力分別提高12.5%、50%、25%、50%。
11.構建公交快速通勤網絡。
以中心城為重點,依託軌道交通、城市快速路網、公交專用道、大容量快速公交和常規地面公交線路,完善綜合客運交通樞紐、地面公交的中心站和首末站三級換乘體系,構建公交快速通勤網絡。2011年底前,建成阜石路大容量快速公交,完善朝陽路、安立路大容量快速公交線路的道路設施條件,實現與其他車輛的物理隔離;加快建設廣渠路大容量快速公交線路。重點在三環路等快速路、主幹道及擁堵路段增加施劃、建設公交專用道;在公交港灣或公交線路集中的站點,根據實際需要施劃公交專用道,方便公共電汽車進出站。新增公交專用道150公里以上,提高地面公交運送速度,支持公交快速通勤網絡建設。
12.進一步優化調整地面公交線網。
在進出中心城高峰客流集中的道路和長安街、三環路等主要道路上,合理調配公交低峰運力,減少低峰運營車次,提高道路、車輛的使用效率。增設小區延伸線路和區域“袖珍線路”,完善與軌道交通、公交幹線的銜接,方便出行。隨著軌道交通線網的逐步完善和綜合客運交通樞紐的投入使用,進一步優化市郊地面公交線網,分期分批將9字頭地面公交線路在三環路或四環路外實現與軌道交通線路、城區地面公交線路的有效銜接。新增新能源公共電汽車2100輛。
13.加快綜合客運交通樞紐和公交場站建設。
建成四惠、宋家莊、蘋果園、北苑北、望京等9個綜合客運交通樞紐;建成後沙峪、溫泉、北七家等5處公交中心站,西紅門、天宮院等25個首末站,2處保養場和2處充電站;永久地面公交場站建設力爭實現70%以上。對線路多、客流量大的區域公交專用換乘設施進行改造,2011年實施公主墳、六里橋北裏、大北窯、新發地橋北等4個區域換乘設施和40處公交港灣改造。
(四)改善自行車、步行交通系統和駐車換乘條件,倡導綠色出行。
14.建成1000個站點、5萬輛以上規模的公共自行車服務系統。
啟動地鐵4號線、5號線和八通線公共自行車服務系統建設試點,先期在200余個站點投入1萬輛左右自行車,方便短途出行和公交接駁。在北京商務中心區等重點地區、重點大街和文保區建設一批步行、自行車示範區。在新開通的軌道交通線路、地面公交骨幹線路的主要站點和樞紐站增設自行車停車設施。2012年底前,在6號線、8號線、9號線、10號線、西郊線等軌道交通線路沿線站點規劃建設自行車停車場。
15.積極發展中小學校車服務系統和鼓勵單位開行班車。
發展中小學校車服務系統,逐步緩解早晚高峰時段中小學校周邊交通擁堵。鼓勵單位開行班車,規範合乘,減少上下班小客車出行。
16.建成3萬個以上車位的駐車換乘停車場。
政府投資建設駐車換乘停車場,實行低收費政策。隨軌道交通新線同步規劃建設駐車換乘停車場,在既有軌道交通線路的四環路以外站點逐步增加建設駐車換乘停車場。
17.大力倡導現代交通理念和開展文明交通活動。
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和網絡等媒體及戶外公益廣告,深入開展綠色出行和環保知識等方面的宣傳,提高交通參與者的現代交通意識,引導交通消費方式的轉變。將交通文明作為文明市民的重要指標,開展交通文明宣傳進社區、進家庭、進學校、進單位、進農村活動,號召市民文明行車、乘車、停車、行路;深入開展排隊日、讓座日、交通志願者服務活動和公交、軌道交通、出租汽車等窗口行業創建文明行業、文明單位活動,提升交通服務水平。通過開展“公交周”、“無車日”、“少開車”等活動,倡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騎自行車和步行等綠色出行方式。
18.倡導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和實行彈性工作制。
本市各級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要充分利用電視電話會議等現代化手段,提高效率,減少交通出行。鼓勵有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實行彈性工作制,錯峰出行。
(五)進一步加強機動車管理,引導合理使用。
19.實行小客車保有量增量調控,緩解機動車過快增長勢頭。
機關單位公務用車配置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十二五”期間,本市各級黨政機關、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不再增加公務用車指標,並嚴格公務車使用管理。各國駐華使領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使”字頭號牌小客車按有關規定執行。
實施小客車數量調控措施。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符合條件的企事業、社會團體法人和個人,以搖號方式無償分配小客車配置指標。具體規定另行發佈。
20.繼續實施和完善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繼續實施機動車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措施和黃標車限行規定。遇有惡劣天氣、重大活動、重要節日等可能引發嚴重交通擁堵情況,適時採取重點交通擁堵路段高峰時段機動車單雙號行駛措施。
非本市客車(長途客運、省際旅遊客車及執行任務的警車、救護車等特種車輛除外)早晚高峰時段禁止在五環路以內道路(含五環路)行駛,同時還須遵守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相關規定。
21.機動車擁有者合理承擔使用成本,削減中心城交通流量。
按照“中心高於外圍、路內高於路外、地上高於地下”和差別化原則,進一步調整停車收費標準。三環路以內及其以外的重點區域為一類地區,五環路以內除一類地區以外的區域為二類地區,五環路以外區域為三類地區,路側停車、路外露天停車、停車樓(庫)停車價格實行階梯價格,居住區及夜間停車收費價格原則保持不變。研究制定重點擁堵路段或區域交通擁堵收費方案,擇機實施。
(六)加強科學管理,提高現代交通管理和運輸服務水平。
22.繼續實施疏堵工程,提高既有道路通行能力。
制定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專項審批辦法,下放部分審批權限,通過緩解交通擁堵會商機制,簡化審批程序和手續,加快交通基礎設施項目建設。依託緩解交通擁堵會商機制審定交通疏堵工程項目,相關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手續。加大專項資金投入力度,改造完善規劃紅線範圍內既有道路設施,提高通行能力和服務水平。市級每年安排專項資金用於優化平交路口、環路出入口、建設公交港灣等常規疏堵項目和區域交通組織渠化優化、交通信號優化、增設交通標誌、標線、隔離護欄和安全防護設施等管理項目。制定地下環廊開放使用管理辦法,完善配套設施,加快實現中關村西區、金融街、奧林匹克公園地下環廊交通功能,建設北京商務中心區、麗澤商務區地下環廊。
23.建設新一代智慧交通管理系統。
以全面提高對路網運行的調控和快速反應能力為目標,建設新一代智慧交通運行協調指揮和管理系統。建立一批智慧交通運營服務管理系統,包括:建設交通擁堵收費管理系統和停車泊位管理信息系統;完善出租汽車調度服務系統,逐步提高預約叫車比例;建立交通信息發佈和預警、預報系統,為交通出行提供動態信息服務。“十二五”期間,車載導航、移動信息終端數量達到150萬台,服務和引導出行。研究開發機動車電子牌照信息系統,提高智慧化管理水平。全市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科技設備建設經費,統一由市財政負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科技設備日常維護、運行的實際需求,科學核定管理維護費用,並根據數量、規模按比例逐年增加交通設施和科技系統維護費用。新建、改建道路,交通設施和科技設備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投入使用。
24.加強交通秩序管理。
優化重點區域交通組織。對中關村、金融街、北京商務中心區等地區、交通樞紐以及重大交通節點、堵點,開展區域性綜合交通系統優化。按照單向行駛、單側停車的原則,組織單行交通,逐步完善中心城道路微循環系統交通組織。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全面排查現有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完善標誌、標線、隔離護欄等安全設施,提高道路交通安全防護等級,確保交通安全。2011年底前,完成中心城5240套交通標誌、600公里交通標線、924公里交通隔離護欄增設任務;建設1700處信號燈,並全部配建違法監測設備。加強對貨車、黃標車、危化車、非本市車輛等重點對象的管控,進一步加大對佔用公交專用道及逾期未年檢、未報廢車輛上路行駛等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對違反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措施的車輛、進入限行區域行駛的大貨車及違反限行規定進入五環路以內(含五環路)行駛的非本市車輛等,實施連續處罰。允許機場大巴、校車、班車通行公交專用道;新建400處公交信號優先系統,提高公交車輛運行效率;在公交車輛上新增1000套自動監測設備,嚴厲打擊非法佔用公交專用道行為。
25.加強停車秩序和經營管理。
修訂完善停車管理法規規章。加強停車泊位管理,整治停車秩序,加大對違法佔道停車處罰力度。改革現行佔道停車經營模式,嚴格停車經營企業資質和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實行持證上崗制度,建立準入、退出機制。推廣使用停車電子收費系統,規範經營行為、提高服務效率。建設具備停車誘導、違法監測、智慧收費等多種功能的停車智慧管理系統。制定中心城內停車場資源共享辦法,支持和引導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區停車設施對外開放,錯時停車。
26.建立交通信息發佈和預警、預報系統,加強應急管理。
發佈道路交通擁堵指數,動態發佈交通運輸信息和交通預警、預報信息,提高交通信息服務水平。把交通擁堵納入應急處突範疇,制定城市交通嚴重擁堵應急預案。根據擁堵程度,劃分黃色、橙色、紅色三個等級,分級啟動上勤方案和疏堵措施。在出現大範圍擁堵情況下,由市應急委統一協調指揮。
27.進一步完善交通管理體制,落實責任。
建立完善緩解交通擁堵工作會商協調機制。成立由分管副市長牽頭,相關部門及各區縣政府分管負責人參加的市緩解交通擁堵工作推進小組(以下簡稱推進小組),統籌推進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推進小組下設市緩解交通擁堵工作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
各區縣政府、市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抓好具體工作落實。按照誰審批、誰牽頭、誰負責的原則,簡化審批手續,提高辦事效率,在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的規劃、立項、徵地拆遷、建設等4個階段分別由相應的職能部門作為第一責任單位牽頭推進。軌道交通、城市幹道、綜合交通樞紐、公交場站、大型公共停車設施、高速公路和縣道以上公路建設項目,由市級投資建設,區縣政府為徵地拆遷責任主體。城市次幹路、支路,農村鄉道、村道,老舊小區及衚同的公共停車設施建設項目,由區縣政府投資建設,市級給予資金補助。改革停車管理體制,強化區縣政府負責屬地停車管理的責任。2011年,將順義區、大興區、懷柔區公安交通管理機構劃歸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垂直管理,其他遠郊區縣根據實際,逐步統一。針對警力不足問題,增加交通民警編制。同時,根據實際,各區縣政府可按照交通民警與協管員1:2的比例招聘交通協管員,並加強規範化管理,充分發揮輔助管理、協助維護交通秩序作用。
28.將緩解交通擁堵工作納入督查和績效考核內容。
按照“標本兼治、建管並舉、突出重點、循序漸進、分工負責、綜合治理”的原則,分年度制定實施緩解交通擁堵工作方案,將緩解交通擁堵工作納入市、區縣兩級政府重點工作任務督查和績效考核內容,對做出顯著成績的區縣、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北京市緩解交通擁堵綜合措施
1、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首都交通科學發展加大力度緩解交通擁堵工作的意見
2、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
3、《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
4、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調整本市非居住區停車場白天收費標準的函
5、北京市商務委員會關於北京市汽車銷售企業“銷售小客車手續”備案工作的通告
6、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車管所關於調整北京市小客車登記工作的公告
7、北京市公安局關於對非本市進京載客汽車採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北京市新聞辦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北京出臺緩解交通擁堵綜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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