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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員談如何加強自主創新:創新當"有破有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3月08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8日電(記者胡浩、吳晶晶、鄒偉)作為實現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必由之路,自主創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更加彰顯。正在北京參加兩會的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委員認為,推動和加強自主創新,必須“有破有立”。

    思想觀念應該“有破有立”

    全國人大代表、北京第一機床廠精密部件製造部生産部長、技術創新能手魏剛認為,自主創新是一種態度,更是一個意識問題,“這是支撐企業長期發展的源動力”。

    他説,北京第一機床廠是一個有著60年曆史的老國企,在金融危機來臨之際,機床廠放棄了定位中低端産品的固有思路,把目光轉移到中高端的數控機床,進行流程再造、産品結構調整,減小了金融危機的衝擊。

    “如果沒有自主創新的意識,可能即使我們有産品升級的技術,也會白白浪費。”魏剛説。

    全國政協委員鄔賀銓提出,在加強“産學研用”緊密結合,推動自主創新能力提高的過程中,有部分陳舊落後的思想觀念也需要有所更新。

    他説,不少學校和科研院所認為,在實驗室裏關起門來做研究才是“正統”,而去推進科技成果的産業化則是不務正業。這種觀念阻礙了科技成果的轉化,也阻礙了科技創新。

    建議這些學校和科研院所首先做到“思想創新”,將通過科技創新推動社會經濟發展作為考評的重要指標,為企業輸送源源不斷的科技成果,鄔賀銓委員説。

    具體舉措應該“有破有立”

    全國人大代表、北京中醫藥大學教授圖婭説,目前我國在科學技術的研究與成果方面存在著一些問題,不利於自主創新的推動,如科技成果轉化率低,對應用設計研究成果關注力度不足等。她建議建立“科技成果普查登記制度”,對於民營機構和企業自主研發的具有國內領先水平的項目,政府應在認定其科研成果後給予資助性獎勵;對於國家投資較大而沒有經過充分論證倉促立項、或者由於研究者研究單位沒有科學進行頂層設計和全力攻關研究等原因,最終導致沒有形成預期科技成果的,要視情節作出相應懲戒。

    全國政協委員、湖北省工商聯主席趙曉勇認為,自主創新能力不強仍然是制約我國中小企業發展的難題之一。建議大力支持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經營創新、管理創新;建立先進製造技術推廣中心,指導中小企業採用先進製造技術;建立科技成果轉化中心,服務中小企業推廣應用科技成果;建立中小企業新技術新産品孵化中心,幫扶其開發新技術新産品。此外培訓中小企業經營管理人才,激勵員工提升職業技能。

    制度法律應該“有破有立”

    鄔賀銓委員認為,鼓勵自主創新,還應當不斷改進和完善相關制度政策,給創新營造更好的客觀條件。如國家重大科技專項的實施,就可以建立起按階段向納稅人彙報成果進展的機制,一方面接受社會監督,另一方面便於沒有參加專項的科技人員和單位了解進展,吸納他們的見解,進一步集中科技資源。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工程院院士、中星微電子董事長鄧中翰建議制定自主創新法。他介紹説,創新法主要內容包括加強科技稅收優惠的規範性、透明性和整體性;明確科技人才權益;明確管理體制,建立自主創新工作協調機制;加強與自主創新有關的知識産權制度;積極推動自主創新成果轉化為技術標準;立法對中小企業自主創新的支持;加強對具有競爭能力的大型企業的引導,促進其加大自主創新投入,增加發展活力等。

    鄧中翰代表説,我國在自主創新方面已經有了一些法規,這些法規應當在經過規範化之後,變成法律,使得自主創新過程中遇到的很多問題可以做到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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